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ST新亿股吧 > 申诉举报证据清单 返回上一页

申诉举报证据清单

时伊若

(发表于: *ST新亿股吧   更新时间: )
申诉举报证据清单
证据清单证据一:新亿股份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证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证明事项:1.塔城中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2.重整计划经出资人组两次表决均未获通过;3.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第一次出资人会议召开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第二次出资人会议召开于 2015 年 12 月11 日,结合证据五可以证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该《重整计划草案时》尚未公布。证据二:《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证据来源:巨潮资讯网证明事项:1.《重整计划草案》是通过大股东放弃债权的方式增加资本公积金并 进而实施转增股份,该计划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第七条的 规定;2.《重整计划草案》未提供“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违反 企业破产法 81 条之规定;3.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新亿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111341.54 万股股份(占调整后总股本的 74.67%),该转增股份由投资人联合体以14.47 亿元的对价受让,折合每股受让价格为 1.3 元,结合证据四可以证明,投资人联合体通过该方案实现每股盈利 0.57 元,共计盈利63464.68 万元,而出资人则每股亏损 5.53 元,共计亏损 208859.81万元,该方案未能兼顾投资人与出资人的利益,对出资人显失公平。证据三:新亿股份发布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 证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证明事项:1.塔城中院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法律适用错误;2.债权申报期为 2015 年 11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证据四:新亿股份停牌前收盘价 证据来源:巨潮资讯网证明事项:新亿股份目前处于停牌状态,《重整计划草案》发布时,新亿股份最 后一个收盘价为 7.4 元证据五:新亿股份发布《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时间 证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证明事项:1.2015 年 11 月 25 日,新亿股份发布《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5年 12 月 10 日,新亿股份发布《重整计划草案》;2.管理人在债权申报期届满前发布《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在发布 《重整计划草案》前要求债权人审议该重整方案,有违基本法理,有违《会议纪要》精神。证据六:《新亿股份关于收到上交所对重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及新亿股份的回复公告证据来源:巨潮资讯网证明事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存在重大不实的嫌疑,塔城中院仓促强行裁定有违 《会议纪要》传达的精神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步保於
    2016-01-21 09:22:56

    回复

  • 郦刹技
    此次重整破绽百出,债务申报尚未结束,还不知道债务是多少的情况下,就推出了权益调整方案,其合法性公允性可想而知。匪夷所思的是债务增加了7亿元,权益调整方案却没有随之变化,这并不合乎逻辑。申报的债务虚假性心照不宣。我等小散并不希望新亿暂停上市,如果公司管理层能够认识错误,改弦更张,回到尊重中小投资人的权益,回到认真核实认定债务,回到A股市场破产重整偿债平均比例,回到增发股份以20日均线定价,还是会得到投资人支持的。
    2016-01-21 09:35:24

    回复

  • 廖娃町
    2016-01-21 10:18:50

    回复

  • 匡皋
    2016-01-21 10:25:34

    回复

  • 叶季舷
    与举报信和申诉书配套寄中纪委,最高法院
    2016-01-21 10:50:37

    回复

  • 潘例
    ^O^
    2016-01-21 10:58:29

    回复

  • 萧互
    2016-01-21 10:59:23

    回复

  • 国宙
    必须顶起
    2016-01-21 11:13:17

    回复

  • 通存
    2016-01-21 12:50:04

    回复

  • 扈所炷
    2016-01-21 13:25:34

    回复

  • 孔威
    2016-01-21 14:43:19

    回复

  • 贺忘
    2016-01-21 18:24:39

    回复

  • 苏炷
    2016-01-21 18:58:01

    回复

  • 井士
    2016-01-21 21:10:55

    回复

  • 濮白闭
    2016-01-22 00:59:45

    回复

  • 丁形教
    2016-01-22 07:25:12

    回复

  • 师奂
    2016-01-22 09:30:12

    回复

  • 习特
    申诉书和举报信各附一分证据清单
    2016-01-22 11:52:38

    回复

  • 羿眼芽
    继续举报
    2016-01-22 12:11:34

    回复

  • 竺订奸
    申诉书+证据清单中央最高院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周强收85120527邮编100745托寄内容申诉书
    2016-01-22 12:40:02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