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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关于与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岑敖明

(发表于: 当代东方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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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10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6-088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特别风险提示1、本次签订的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2、本协议作为公司与协议对方开展相关初步工作的依据,本协议范围内涉及的具体事项及协议尚需经双方进一步论证、协商,并视协议标的情况,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签署。二、协议概况为了提高产业整合效率,合理降低公司因并购整合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与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景资管”)签署了《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并购基金对电影院线、电视台等影视文化产业的相关目标资产进行收购。本次合作意向不构成关联交易。三、协议对方介绍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由中国金融界资深人士依法成立,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的、主要从事资本市场资产管理业务的专业机构,具有丰富的产业并购基金管理与运营经验。公司名称: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14层1602法定代表人:吴敏文注册资本:202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6年09月11日营业期限:2006年09月11日至不约定期限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3406771K四、协议主要内容甲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基金设立基本方案(1)基金名称:【当代东方-盛世景】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单个基金名称以最终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2)基金发起人:甲方(包括甲方下属子公司)、乙方以及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投资者。(3)基金规模:总规模【50】亿元,由劣后级资金与优先级资金(含夹层资金)出资;其中劣后资金由甲方和乙方负责出资,优先级资金(含夹层资金)由乙方负责募集。基金的实缴出资按照项目制滚动实施,即在合作期限内,单个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双方按照投资该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额和各方协商后确定的最终出资比例分别对该项目基金进行出资。(4)基金管理人:由甲方、乙方各自指派的管理子公司共同担任。(5)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年收取管理费。(6)超额收益分成:基金资产实现退出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净收益超过基准收益部分的20%收取超额收益分成(基金管理人的分配比例在合伙协议中约定)。(7)合作期限:合作总期限为10年,单个项目从投入到退出的期限不超过5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3年,退出期不超过2年)。2、基金运营基本方案(1)基金运营模式与收益分配方式:视不同项目可分别采取不同的基金运营模式,具体模式选择以及在该等模式下各投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风险和收益分担方式及比例,由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协商后另行确定。(2)投资领域:电影院线、电视台等影视文化产业的相关目标资产。为了促进甲方的业务发展,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将投资领域扩展至其他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领域。(3)投资决策: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合伙企业决定项目投资的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甲方推荐2名、乙方推荐2名,其他参与方推荐1名。投资决策程序采用投票制,一人一票,共5票,4票通过有效。(4)基金退出:标的资产达到各方约定条件后,其对应的基金资产将通过优先出售予上市公司的方式实现退出。五、对公司的影响1、本协议的签署确定了公司与盛世景的战略合作关系,推进……[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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