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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合健康:独立董事关于资产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仰秤

(发表于: 泰合健康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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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8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资产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作为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规定,对上述涉及的相关评估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本次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机构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二、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方法适当,假设前提合理,选用的数据、资料可靠,由此得出的评估结果能够代表该资产的真实价值,因此,本次作价出资设立子公司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吴越、刘志强、黄益建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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