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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茂科技: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黎烙员

(发表于: 鑫茂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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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1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勤勉尽职,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件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定期报告、董事会换届、募投项目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资产出售、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请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各类公告148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公众及投资者披露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信息披露公开透明,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重大决策、内控制度建设、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经营状况等各重大事项均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明确的独立董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突显了独立董事制度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的工作扎实有效,在指导公司经营、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积极谋划决策,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2、董事会换届情况2016年2月18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徐洪、胡辉、李为民、杜克荣、唐晓峰、倪华强、林世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孔爱国、冯加庆、赵曙明、黄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6年2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换届》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3、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履行职责,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专业会计人士担任。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①、认真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了书面审议意见;③、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④、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⑤、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6年度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关于下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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