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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执行最低首付款新政的银行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7.12 10:14:31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324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1、中国银行苏州市区(不含吴江): 如没有房贷记录,首付最低可20%,利率市场化。 如果有房贷记录但均已结清,则最低首付比例30%,利率市场化。...

1、中国银行苏州市区(不含吴江):

如没有房贷记录,首付最低可20%,利率市场化。

如果有房贷记录但均已结清,则最低首付比例30%,利率市场化。如有一套房贷记录且未结清,改善购置普通住宅,则最低首付比例为40%(原来为45%),利率最低为基准上浮10%。

苏州其他(吴江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

如没有房贷记录,首付最低可20%,利率市场化。

如有房贷记录但均已结清,则最低首付比例为30%,利率市场化。

如有一套房贷记录且未结清,改善购置普通住宅,则最低首付比例为30%,利率最低为基准上浮10%。

2、中信银行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居民家庭有历史房贷记录但当前均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仍为30%。

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40%;各县级市(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区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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