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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  现价: 17.23  涨幅: -3.20%  涨跌: -0.57元
成交:18390万元 今开: 17.77元 最低: 17.01元 振幅: 4.44% 跌停价: 16.02元
市净率:1.82 总市值: 141.61亿 成交量: 106213手 昨收: 17.80元 最高: 17.80元
换手率: 1.30% 涨停价: 19.58元 市盈率: 14.00 流通市值: 140.96亿  
 

新宝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8:06:09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42号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4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宝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新宝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宝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宝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新宝股份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春燕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满琼
中 国·上海 二 O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7.86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12,999,628.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1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8.2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1、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41,369,707.4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结
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3,413.7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960,869,680.02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8,510,603.34 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503.33 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 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999,779.5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81,584,293.91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结
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122,314.2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278,771,722.4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315,542.53 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26,419,734.7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6,860.5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6,503.33元)。公司已于2019年5月7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号)。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及“健康美容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8,555.68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的追加,转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已于2022年9月27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实际转出8,582.58万元)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勒流支行四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用于存放和管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
化管理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并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及上述
四家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
管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并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与公司、东莞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
额为 35,999,779.59 元,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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