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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公司章程(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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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2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经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9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 董事会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 董事会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Page2of42第一节 通知第二节 公告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十二章 附则Page3of42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安字[1997]14号文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128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00000000027871。第三条 公司于1997年9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1997年10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ITIC Guoan Information Industry Co., Ltd.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1号楼三层,邮政编码:100085。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19,826,352元。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Page4of4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助理。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倡导“国安永远争第一”的企业风格,以信息产业为主向,其他产业为辅助,开拓创新,努力进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做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回报。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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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近略
    先占楼
    2016-09-26 16: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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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璩牛石
    2016-09-26 16: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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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封
    变更了什么呢?求高手指教!
    2016-09-26 16: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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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暨朋
    到底开会干什么? 谁解读下!!
    2016-09-26 16: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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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翁
    国安永远争第一,呵呵,今天资金流出果然第一
    2016-09-26 16: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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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莘桂川
    为合并360部分业务铺路
    2016-09-26 16: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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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隗佳面
    变更了什么呀,没找到
    2016-09-26 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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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莘韦共
    又上当了,凶多吉少
    2016-09-26 17: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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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蓬旦押
    难道买了有线就破产了吗?怎么跌成这鸟样?
    2016-09-26 17: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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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差炸
    可怜可爱的散户们
    2016-09-26 17: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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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封明
    谁有之前的章程,对比下
    2016-09-26 17: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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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旅央
    我也这么认我,不过没看出来哪个地方修订了
    2016-09-26 17: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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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畔
    经营范围
    2016-09-26 17: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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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利
    越是看不出差异,越是隐藏着阴谋。
    2016-09-26 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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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刁玻匠
    国安是冠军,永远当负班长
    2016-09-26 20: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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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幻杯
    注册资本变更了
    2016-09-26 21: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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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逮容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信息产业、广告行业项目的投资;卫星通讯工程、计算机信息传播网络工程、有线电视网络工程的施工、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移动通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电子计算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
    2016-09-26 2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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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不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6-09-26 22: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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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井回佯
    /
    2016-09-27 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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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吏仆
    从哪看出来的?
    2016-09-27 02: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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