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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关于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暨继续停牌公告

衡冉秦

(发表于: 嘉凯城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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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06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25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暨继续停牌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大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2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2016-013)。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2016年4月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2016-024)。公司于2016年4月5日收到公司国有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集团”)、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和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以上三家公司合称“转让方”)《关于协议转让部分嘉凯城股份的通知》,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浙商集团、杭钢集团、国大集团拟联合通过公开征集投资者并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持有的部分嘉凯城股份。本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转让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截至目前,转让方有关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正在筹划中,尚未确定受让方,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由于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特此公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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