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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股份:关于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终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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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9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7-09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林文洪先生、大股东陈烈权先生、大股东邓海雄先生(以下简称“三大股东”)基于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于2017年5月11日作出了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暨自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11月12日,如果公司股价低于4.00元,三大股东将合计以不少于1亿元增持公司股份,且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7-053)。二、增持计划的补充说明2017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三大股东《关于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补充说明》,三大股东对原合计不少于1亿元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进行任务分解,即对每人承担的增持额度进行分配,明细如下:股东姓名 拟增持金额 增持期限 拟增持的股价林文洪 不少于4,000万元 2017.5.12~2017.11.12 低于4.00元/股陈烈权 不少于3,000万元 2017.5.12~2017.11.12 低于4.00元/股邓海雄 不少于3,000万元 2017.5.12~2017.11.12 低于4.00元/股合计 不少于10,000万元 — —根据《关于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补充说明》,三大股东对增持计划中的额度进行分解后,将按各自承担的增持任务进行独立实施,各自对承诺的履行情况负责。三大股东的增持承诺除增持额度进行细分外,原承诺的增持期限(2017.5.12~2017.11.12)、增持触发条件(股价低于4.00元/股)等内容不变。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姓名 本次增持实施前 已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林文洪 18,835,168 0.72% 0 18,835,168 0.72%陈烈权 317,797,086 12.07% 179,600 317,976,686 12.07%邓海雄 0 0 100,000 100,000 0.0001%注:控股股东林文洪持有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100%,通过该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500,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大股东邓海雄先生持有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0%股权、持有余江县金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3.33%股权。邓海雄先生通过以上两家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75,649,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四、其他说明1、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等行为,相关增持价格范围则以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为准。2、公司将继续关注大股东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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