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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陈奂殊

(发表于: 南洋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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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29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4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的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计划郑钟南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根据股票二级市场实际情况,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及参与公司定增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股数不低于1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上述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共计买入本公司股份1,000,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4,009,160.80元,增持平均单价14.00元/股。完成了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郑钟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7,7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3%,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郑钟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746,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3%。三、其他事项1、增持人郑钟南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此公告。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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