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贝岭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浦发银行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600201:生物股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相关事项的法
公告日期:2017-05-20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1、33、36、37层 邮政编码:10002231,33,36,37/F,SKTower,6AJianguomenwaiAvenue,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2,P.R.China电话/Tel:(8610)59572288 传真/Fax:(8610)65681022/1838网址:www.zhonglun.com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致: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生物股份”或“公司”)委托,担任生物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以下简称“本次解锁”)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假设:-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实的;-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中所陈述的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没有遗漏和/或误导。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北京 上海 深圳广州成都武汉 重庆 青岛杭州香港 东京 伦敦纽约洛杉矶 旧金山BeijingShanghaiShenzhenGuangzhouChengduWuhanChongqingQingdaoHangzhouHongKongTokyoLondonNewYorkLosAngelesSanFrancisco(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可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2)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公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且本所律师假设其为真实、完整和准确的。(3)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解锁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4)本所及本所律师确信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5)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解锁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披露或提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并愿意就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解锁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解锁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生物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解锁的股票的授予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解锁的股票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限制性股票,就该等股票,公司董事会履行的授予程序如下:2014年3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3月25日。2015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方案》,同意向王永胜、沈红军、刘志南共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6万股,授予日为2015年3月24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解锁的股票已经依据法律、法规……[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 上海贝岭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浦发银行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