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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83.66的股份至少锁定一年。

孙廷

(发表于: 江苏国信股吧   更新时间: )
百分之83.66的股份至少锁定一年。
(五)股份锁定安排1、交易对方国信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安排交易对方国信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2、国信集团及其相关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安排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 国信集团控制的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25.64%和 20.51%的股份。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舜天船舶本次将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用以偿还债务, 作为舜天船舶债权人,国信集团及其控制的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顺高船务有限公司、 顺越船务有限公司、 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江苏舜天机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将获得上市公司转增的股份。根据 《证券法》 第九十八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国信集团出具承诺函,“1. 除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需要将国有股份转让或无偿划转给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外,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不进行转让,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上述股份由于舜天船舶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2. 除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需要将国有股份转让或无偿划转给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外,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相关关联方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国信集团的相关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函,“除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需要将国有股份转让或无偿划转给国信集团控制的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1-1-1-37其他公司外,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不进行转让,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上述股份由于舜天船舶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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