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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华仁民事诉讼状(征求意见稿)

左攻庸

(发表于: 华仁药业股吧   更新时间: )
起诉华仁民事诉讼状(征求意见稿)
民事诉讼状(征求意见稿) 民事诉讼状(征求意见稿)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现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若干人)被告: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 电 话:0532-88701000 董事长:梁富友总经理:张春强诉讼请求1, 依法判令被告回购原告所购华仁药业股票xxx股,或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所购华仁药业股票的差价损失xxx元。2,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被告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上市公司,2015年2月12日,被告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称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2日下午开市起停牌。2015年5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等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青岛创盈睿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50,00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5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和《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日起复牌。2015年6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及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2015年11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发出《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本次交易对方之一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发上级主管机关审核意见及关于下一步工作建议的书面函件,审核意见明确要求交易对方按照有关规定对重组过渡期间红塔创新损益享有权予以主张,并要求将红塔创新 2015 年 3-10 月的净利润由红塔创新原股东共同享有并在本次重组交割日前实施分配。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上级主管机关单方面对原方案做出重大调整,单方面变更过渡期损益归属,将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不可控风险,使本次交易已无法继续进行。以上信息,属于直接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信息”,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告在12.7接到书面函件后,应该按照上述规定,立即予以披露,并停牌。但被告违反上述规定,在12.7接到书面函件后,不披露、不停牌,一直拖到17号才停牌、披露。这期间在被告互动平台上一直欺骗投资者说没有收到对方审核意见。在交易对方上级主管机关单方面对原方案做出重大调整,单方面变更过渡期损益归属的客观事实已经存在,投资者本应知晓却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原告在12.7之后、12.17停牌前,分别买入华仁药业股票共计xxx股,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共计xxx元。被告未按规定履行披露、告知义务,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立状人:(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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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禹宏
    欢迎受害者朋友提出修改,并对有关问题提出建议。
    2015-12-19 09: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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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体吾
    应该按12月7日收盘价回购股票或者补偿差价,因为公司本因在12月8日停牌进行公告。
    2015-12-19 09: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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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慕另弘
    支持!
    2015-12-19 09: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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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订舌
    支持
    2015-12-19 09: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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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引倩
    好的算我一个
    2015-12-19 09: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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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系仓
    支持
    2015-12-19 09: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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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皮南
    还应追究梁洋内幕交易减持罪
    2015-12-19 09: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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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曲
    我参加
    2015-12-19 09: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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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锺泌婆
    过渡期损益不存在e争议,合和集团,这是敲诈,欺诈行为,赤裸裸的欺骗!
    2015-12-19 09: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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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盲之
    把这个帖子顶起来
    2015-12-19 09: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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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彬
    还应追究梁洋内幕交易非法减持罪
    2015-12-19 09: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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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益判顶
    完全赞同、坚决支持。
    2015-12-19 09: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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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形教
    简单了点。应该是11.27开始的公告误导投资者,特别是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也是误导
    2015-12-19 09: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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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癸
    还有, 您好!资产重组前,公司与红塔创新全体股东签订协议中注明:如果云南红塔集团持有的红塔创新股份被依法划转给云南合和(集团),则由云南合和承接云南红塔集团的全部权利义务。因此重组方案不会调整。谢谢!您好!资产重组前,公司与红塔创新全体股东签订协议中注明:如果云南红塔集团持有的红塔创新股份被依法划转给云南合和(集团),则由云南合和承接云南红塔集团的全部权利义务。因此不会影响。谢谢!是否误导投资者
    2015-12-19 1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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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荀品冲
    2015-12-19 1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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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桓架
    支持!
    2015-12-19 1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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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吸
    我想,此诉讼的原告范围可以是12.7后,12.7停牌前买入华仁的朋友,或者是这期间,因为不知情而持有华仁的朋友。
    2015-12-19 1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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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纣昌
    我愿意出资1万!律师团成立!帐号公布!立马打钱!并附股东帐号及委托书
    2015-12-19 1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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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剪
    我认为应该从6月2日就开始算
    2015-12-19 10: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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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眉
    您好!资产重组前,公司与红塔创新全体股东签订协议中注明:如果云南红塔集团持有的红塔创新股份被依法划转给云南合和(集团),则由云南合和承接云南红塔集团的全部权利义务。因此重组方案不会调整。谢谢!您好!资产重组前,公司与红塔创新全体股东签订协议中注明:如果云南红塔集团持有的红塔创新股份被依法划转给云南合和(集团),则由云南合和承接云南红塔集团的全部权利义务。因此不会影响。谢谢!是否误导投资者
    2015-12-19 1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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