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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自己的钱,让别人骂去吧!

费引配

(发表于: 欣泰退股吧   更新时间: )
亏自己的钱,让别人骂去吧!
但丁不炒股。要不然,他的那句名言一定是这样的:“亏自己的钱,让别人骂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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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炭保
    骂人的都是奴才
    2016-08-06 13: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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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米
    正七头一个
    2016-08-06 13: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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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蒲奔仓
    再接着说这心态(不是欣泰)。如果某人手中有1000万,准备投入股市。那么一定是以稳为主,尽量避免风险。可以将目标定位10%,这完全够了。一年100万利润,远远高于银行,高于理财产品。而每年都有100万,完全可以够一年的开销。由于目标定位低,要达到也就容易。操作时也就用不着冒险。结果反而容易达到。如果是小伞,手中只有10万,同样想投资股市。那一定目标不会定位10%。因为10%的利润只有1万,那么要想通过投资来作为基本生活,至少50%以上,而且多多益善。这样,为了博取更高收益,就得冒更大风险。结果来看,往往最后连10%都没有达到,甚至于大幅亏损。这就是不同的心态,产生不同的结果
    2016-08-06 14: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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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丈利
    继续说心态:万科管理层把万科整理的井井有条,成为世界500强,地产第一大。万科吧的小伞把王石及管理层骂得狗血喷头。欣泰管理层欺诈上市,现在搞得要破产了。但欣泰吧的小伞几乎没有骂温某的,相反还有对其歌功颂德的。这心态,是正常的心态吗???
    2016-08-06 16: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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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戌孩
    退市非法,造假者审核者必须判刑。骂有什么用。骂你这个损人不利己幸灾乐祸的小人差不多。
    2016-08-06 18: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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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仇苑圉
    自己要进的无话可说。但忽悠别人进的那些人才是小人。自己往坑里跳,还拉上别人。
    2016-08-06 20: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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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彩沐
    去赌欣泰的都是大英雄,客观分析的都是幸灾乐祸的,满意了吧?亏了火气大,动不动骂人,这可以理解。但骂了人,自己的钱能够回来吗?
    2016-08-07 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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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宦妾酊
    俩不相帮才是客观,你支持退市就是幸灾乐祸小人。
    2016-08-07 1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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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暴己帝
    退市是客观的。不因为你不喜欢就不退市了。看热闹的都是小人的话,那么大街上车祸总有很多人看,怎么说?还有那个叶檀,人家说了一句大实话,受到围攻。现在这些围攻别人的去看看,去想想:人家说“找死的”时候,股价是多少现在是多少?如果懒得翻,我看了,人家7月说的时候,欣泰还有10.6元,现在还有多少,还有尾数吗?都不到3元了。人家说错了吗?叶某好歹也算XX“家”。这些吐槽的,算什么家?赌家?够格吗?顶多也就“败家”。
    2016-08-07 12: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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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陶弋娱
    赌徒怎么赌亏钱是他们的事,我说的是强制退市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总有一天你的绩优股中招你就知道了。
    2016-08-07 1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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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谷纠浙
    赌场规则按道理是约定俗成,但很多时候还是赌场老板说了算。你非要说老板不合理,你只有不进。最后一句有问题,很多人不是中招,是自己往坑里跳。复牌后进的都是自己往坑里跳,怨不得别人。.真正中招的4元多打开跌停全部都已经走了,所以4.11以下进去的都是贪婪惹的祸。
    2016-08-07 1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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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屠命栅
    亏钱未必有人会骂你,但是亏钱了还像南京谢纳新一样,那真的是找教育了。
    2016-08-07 1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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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栅佟
    2016-08-07 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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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邬商酒
    对于亏钱的,别人即使嘴上没说出来心里在想:都这样了,还想赚钱,真XX!这XX一般不是褒义词。
    2016-08-07 17: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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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胥壮屯
    问题是它是去年7月前买入的才赔,这次复牌前买入的都不赔。这么黑你还帮它们说话。以后你的股票中招了你怎么死都不知道。
    2016-08-07 17: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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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布
    你的嘴真的臭。你这一说我算基本明白了。都知道这赔偿从何时算起没有规定,而过去出现的类似做法(个例少还不能叫惯例)是从公告之日算起。现在7月这时间点仅仅是某证券公司单方面的意向,并不是板上钉钉,究竟如何赔偿还不确定。现在只能说“至少”是公告之日算起。但公告后并没有停牌,像类似公告的票并非唯一,有的后来撤销。而类似的票并没有特别标志。所以,我觉得应该以复牌为标准时间点更加合理。所以,问题出在监管方面。所以,现在要做的事情是请律师争取这个时间点。因为停牌前到7月之间买入的并非股民的错误,这时间段买与复牌后买有本质的区别。我认为这事私募XX翔不会轻易放弃。
    2016-08-07 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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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戴堆佛
    虽然股民买入时没看相关公告不是理由。但某证券公司当时并没有发公告说之前的赔偿,之后谁再买不赔偿。如果当时有公告,公告之日起以后的不赔偿还有理由。
    2016-08-07 19: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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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郦形
    你认为会胜利吗,绝对失败,权大于法。
    2016-08-07 1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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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青均
    这是现状。但我认为私募翔是不会放弃的,一定会起诉三家:公司、券商、XX会,目的主要两点:赔偿损失、因举牌被限制交易在这特殊情况下的不合理。其实,停牌之前介入的价格10-20元之间,一下跌到4元才有机会跑。损失惨重。而4元左右进的3元多完全有机会跑,就算4元到现在,相比之下,博傻的比之前不知道情形而进的,损失要小得多
    2016-08-08 07: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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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代仝
    进去一个套一个。周五看有止跌迹象,今天继续低开低走。
    2016-08-08 11: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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