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欣泰退股吧 > 欣泰电器中小股民公开信 返回上一页

欣泰电器中小股民公开信

雍叫

(发表于: 欣泰退股吧   更新时间: )
欣泰电器中小股民公开信
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尘埃落定。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7月8日通报,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作出了正式的行政处罚,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欣泰电气7月7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除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外,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深交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3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然而对于备受煎熬苦苦等待了49天的300372欣泰电器绝大多数流通股东来说无疑等来的是一纸死刑判决书。对于监管层证监会加大监管力度,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主体,侵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我们广大A股市场的中小股东是举双手赞同的,同时我们欣泰电气的中小股东更关心的是监管层对于欣泰电气启动退市程序后如何切实维护我们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正如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所强调的三点:一是对欺诈发行相关责任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并关注相关股东在欣泰电气立案后减持股份行为的合规性。二是欣泰电气无法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承诺,针对这种不诚信行为,证监会将采取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等措施。同时,将密切关注和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中介机构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对不履行承诺行为将依法处理。三是加强对欣泰电气的监管。督促欣泰电气管理层履行勤勉忠实义务,确保欣泰电气正常生产经营,对首发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监控。而就在此关键时刻,欣泰电气再发公告称上市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决定立即启动之前拟定的紧急应对机制,“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原则”,按照新股发行先行赔付制度的要求,决定设立赔偿基金,依法合规履行投资者赔偿责任。兴业证券决定设立赔偿基金对投资者先行赔付,这是基于贯彻今年1月1日实行的新股发行制度的要求。根据新的发行制度,投资者因上市公司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由保荐机构基于其事先的自律承诺先行赔付投资者,并相应取得向发行人依法追偿的权利。不过,这种先行赔付的做法之前明显在股市里留下了不良的影响。因为在此前的万福生科欺诈发行一案中,虽然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创造性地设立了投资者赔偿基金,来对投资者先行赔付,但这种做法却是基于万福生科依然能够在A市场继续存在并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方案。然而此次300372欣泰电气所接受的处罚是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认定300372欣泰电气是涉嫌欺诈发行,将要依规执行强制退市,也正因如此,对于兴业证券自行确定的赔偿方案,相信我们广大300372欣泰电气中小股东心有余悸,都表示强烈不满。虽然兴业证券主动设立赔偿基金是值得肯定的,但如何先行赔付,我们300372欣泰电气的中小股东认为,一定要结合退市的安排,其实施务必有别于平安证券当时赔偿基金的使用。即赔偿基金不是单一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而是用于回购投资者的股份。将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全部回购并予以注销,而回购价格以投资者的持仓成本与市场价的高者为准,或在市场价的基础上确定一个统一的回购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通过将赔偿基金用于回购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不仅赔偿了投资者的损失,而且由于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这样欣泰电气的股权也就不再满足上市的需要,因此也就只能作退市处理了,从而达到强制退市的目的。而与此同时,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如此一来,造假者也就很难因为欺诈发行而获利了。这才是处罚欣泰电气一案的正确做法。在此我们300372欣泰电气的持股股东向作为保荐机构的兴业证券、证监会监管层以及深交所发出强烈呼吁,要求暂停300372欣泰电气7月12日的复牌交易,待300372欣泰电气的原始股东、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在证监会监管层和深交所的监督下与300372欣泰电气的广大中小股东就欣泰电气退市赔偿、所发新股回购安排达成明确协议后再作出相应的恢复交易安排,以期最大程度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也为A股市场树立一个切实保护二级市场投资者良好典范,也能为今后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和保荐、中介机构敲响警钟。作为300372欣泰电气的中小股东,我们不会回避自身在二级市场投资所存在的问题,但是我们更要维护我们作为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益,既然作为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方在上市之初就做过相应的承诺,承诺一旦发生虚假陈述等行为导致后果的将会回购所发股份,理应兑现承诺而不是已没钱为借口回避推脱,作为保荐中介机构的兴业证券既然承诺并启动履行相关法规所要求其必须履行的先行赔偿责任,那么也理应在上市公司发行方无法兑现回购承诺的时候先行兑现其回购承诺。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左决
    强烈要求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没处理好回购绝不能复牌
    2016-07-10 07:08:56

    回复

  • 暴吴
    不能复盘,暂停,
    2016-07-10 07:16:10

    回复

  • 储卒
    8月22日前重组成功,还是有希望不退市的
    2016-07-10 07:26:57

    回复

  • 昝拱城
    哎,我没有这个股,只能说太惨了,散户。。。
    2016-07-10 07:32:36

    回复

  • 羿胃侈
    我的一万股呀,该找谁算账,我想榨斯他
    2016-07-10 07:34:58

    回复

  • 阎堆
    27000股,说没就没了,这比碰到抢劫还可怕
    2016-07-10 07:47:51

    回复

  • 毕侗神
    2016-07-10 07:58:09

    回复

  • 凤倜肯
    2016-07-10 08:10:35

    回复

  • 范艾
    23900股,难过啊,要命了
    2016-07-10 08:14:03

    回复

  • 汲贞或
    请证监会相关部门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做好赔付方案,认真对股民,历史负责。
    2016-07-10 08:22:25

    回复

  • 尤永旃
    大股东处罚太轻必须罚到倾家荡产
    2016-07-10 08:23:14

    回复

  • 邰妲斗
    顶起来
    2016-07-10 08:29:54

    回复

  • 蓝索倍
    2016-07-10 08:40:06

    回复

  • 公男兵
    顶起来
    2016-07-10 08:40:34

    回复

  • 茹刻中
    希望监管层看见
    2016-07-10 08:53:06

    回复

  • 庄叫岱
    你这公开信给谁啊?证监会/深交所能看到吗?
    2016-07-10 08:54:10

    回复

  • 池勉圃
    哥们 不要写那么多 罗列几条 因为我也是受害人 我看就就觉得费劲
    2016-07-10 08:59:32

    回复

  • 宗吸
    让交易就一定要买,一定要买,要买,买
    2016-07-10 09:05:52

    回复

  • 宋破奚
    如果真是做假上市就必须立刻停牌启动回购程序加罚款给全部股票持有者,永远不能重新上市,永久退出市场,不能改头换脸后又重新上市,那是串通骗钱,股价可以跌到一分钱,不能让上市公司再骗了,不准退市,退市只是上市公司串通不法分子的一场骗局。
    2016-07-10 09:08:50

    回复

  • 花穴休
    回购价格以投资者的持仓成本与市场价的高者为准,或在市场价的基础上确定一个统一的回购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这一条很关键,不过居然想一点不亏,就太有意思啦,以发行价或者现价回购发行股票才算合理,以持仓成本价这算怎么回事?
    2016-07-10 09:10:10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