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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扈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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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2-23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6-010号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张列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东持股情况概述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4年1月27日上市交易,根据张列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其所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于2015年7月27日起解除限售(相关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第2015-062号)。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张列持股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总数占总股 持有无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本比例(%) 流通股总数(股)股占总股本比例(%)张列 12,029,460 10.8667% 3,007,365 2.7167%二、股份减持计划1、减持股东名称:张列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3、减持目的:股东资金需求4、减持期间:2016年2月26日-2016年8月25日(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5、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453%。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三、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股份。2、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3、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1,500,000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公司的不超过股份为1,100,000股,两年合计不超过2,600,000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4、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履行股东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借用、占用公司的资金款项;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公司的资金,不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公司及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公允进行。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权益。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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