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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相妲花

(发表于: 胜宏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胜宏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24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9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自2015年8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来,黄克强1人因离职,张斌、陈小勇、胡吉峰、杨伟、刘克坚5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累计0.6万股。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一致。2015年8月21日,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1、授予日:2015年8月24日。2、授予价格:每股20.97元。3、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9万股,向40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4、股票来源: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89万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4年。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授予日起满12月后为解锁期。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如下: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解锁期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第一个解锁期 30%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第二个解锁期 30%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第三个解锁期 40%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禁售期安排如下:(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本次 占目前总股姓名 职务 股票的总额 授……[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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