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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7:酒钢宏兴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能吾近

(发表于: 酒钢宏兴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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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09

证券代码: 600307 证券简称: 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6--001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8日,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酒钢集团” ) 的通知, 酒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承诺增持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酒钢集团于2015年7月11日承诺:在自公告之日未来6个月内,择机增持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金额的公司股票。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24)。二、具体增持情况2015年7月13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 酒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90,800股( 20,962,556.0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本次增持前, 酒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25,910,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本次增持后,酒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31,60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9%。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四、 酒钢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酒钢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 年 1 月 9 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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