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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6:首开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夏坚角

(发表于: 首开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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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概况(一) 发行价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1.85元/股。根据发行人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11.85元/股(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调整),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首开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过程中的报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价格相同。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11.85元/股,相当于发行底价11.85元/股的100%;相当于发行申购日(2016年6月21日)前1个交易日均价11.20元/股的105.8%;相当于发行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10.58元/股的112.0%。(二)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数量为337,552,742股,符合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贵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8号)中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756万股新股的要求。(三)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5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认发行对象及其股份获配数量,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如下表所示: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锁定期序号 名称 (股) (元) (月)1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755,274 399,999,996.90 362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634,565 600,019,595.25 12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67,508,253 799,972,798.05 12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7,513,755 800,037,996.75 12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8,140,895 1,399,969,605.75 12合计 337,552,742 3,999,999,992.70 -本次发行对象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不属于“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也非“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上述发行对象中,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家基金公司参与认购的产品中均含有专户产品。上述专户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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