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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6:方大炭素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潘共明

(发表于: 方大炭素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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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2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3月17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6年9月17日—2017年3月17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7年6月15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6年9月17日至2017年3月17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三、结论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6月22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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