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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77:精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霍食盅

(发表于: 精达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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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21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一致行动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保”)的通知,华安财保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11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计划2015年7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特华投资或其关联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二、增持情况华安财保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1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4,793,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5%。华安财保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11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73,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8%。上述期间增持后,华安财保持有公司股份8,667,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三、后续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密切关注公司股份走势,将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以履行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四、华安财保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五、有关承诺华安财保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21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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