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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16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49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爱建集团相关公告的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73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15日,你公司发布《关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经我部事后审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就广州基金要约收购是否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先期认可,你公司在前述公告中提出了质疑。请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说明前述质疑的主要考虑,并说明相应依据。二、就广州基金在你公司停牌期间是否可以实施要约收购行为,你公司在前述公告中也提出了质疑。请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要约收购的制度目的与功能,就广州基金停牌期间可否实施要约收购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请你公司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此公告。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16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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