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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5:新华锦实际控制人关于新华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林斤害

(发表于: 新华锦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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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13

证券代码: 600735 证券简称: 新华锦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新华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票 2016 年 1 月 8 日、 11 日、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一、自查情况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对新华锦及其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重大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一)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目前发制品主业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 生产和销售均未出现大幅波动, 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除已经公告的事项外, 近期是否没有签订重大合同。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发布《新华锦关于与日本长乐签署的公告》( 2015-058 号公告)。 中外合资企业“山东新华锦长生养老运营有限公司”已分别在青岛市崂山区商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发布《关于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01 号公告):为推进大健康全产业链战略,公司与日本长乐、青岛市社保局、青岛市社会保险理事会共同签署《关于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公司正在与各方就筹备办学的前期合作细节进行磋商。(二)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发布《新华锦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2015-06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发布《新华锦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说明暨复牌公告》( 2015-063 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三) 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四)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发布《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5-062 号公告)。有 62,496,100限售股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可以上市流通, 其中包含( 1) 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 持有的 47,231,655 股,( 2) 间接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9,035,475 股。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曾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增持了公司股票( 详见公司于 2015年 8 月 26 日发布的 2015-042 号《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目前距上述增持尚未超过 6 个月。二、声明及相关方承诺(一)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声明:“本人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即 2015 年 11 月 19 日)后的 6 个月内,不再提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建议或有关事项。特此声明。实际控制人:张建华2016 年 1 月 12 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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