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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97:浙大网新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党斗完

(发表于: 浙大网新股吧   更新时间: )
600797:浙大网新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21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15-080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票及致歉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接总裁陈健先生通知,陈健先生于2015年11月18日减持了4.25万股公司股票,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一、 高管减持股票的基本情况2015年11月17日,公司总裁陈健先生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减持股票事宜,工作人员告知可以按照其2015年初持股数量的25%进行减持。11月18日,陈健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4.25万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额为61.795万元,减持后,陈健先生仍持有12.75万股公司股票。陈健先生在减持后随即向董事会办公室申报了上述减持情况。董事会办公室对上述交易行为进行核查申报时发现:上述减持行为实际违反了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详见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股价稳定的公告》(2015-056号),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减持情况并制订补救措施。二、 本事项的处理情况陈健先生就本次因个人疏忽导致未能履行前期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向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主动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一旦法律法规允许其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时间窗口开启(本次减持行为发生后6个月即2016年5月19日起),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少于4.25万股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通知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特此公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0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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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闻是
    注册制没出前,庄家或有半年蜜月期,之后,难说了。。。届时散户还会参与吗
    2015-11-21 17: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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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炮奎
    证监会拟立案调查广州穗富违规减持行为  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今年9月8日,同大股份公告,广州穗富于9月通过信托产品以集中竞价方式陆续减持74万余元,合计比例达到1.67%。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在例行发布会上指出,经过核查,同大股份的公司公告内容属实,广州穗富违反了18号文。7月10日广州穗富承诺不减持,所以其减持行为也违背了自身承诺。  现在证监会拟对广州穗富违规减持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并立案调查,同时对其违反承诺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基金业协会也打算对广州穗富做出自律监管措施。
    2015-11-21 1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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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谭沙
    此庄3个月后会非常苦逼的
    2015-11-21 19: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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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甸牧
    证监会拟立案调查广州穗富违规减持行为  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今年9月8日,同大股份公告,广州穗富于9月通过信托产品以集中竞价方式陆续减持74万余元,合计比例达到1.67%。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在例行发布会上指出,经过核查,同大股份的公司公告内容属实,广州穗富违反了18号文。7月10日广州穗富承诺不减持,所以其减持行为也违背了自身承诺。  现在证监会拟对广州穗富违规减持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并立案调查,同时对其违反承诺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基金业协会也打算对广州穗富做出自律监管措施。
    2015-11-21 2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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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诸具
    总裁把股份卖给我了、以后他成了我的员工。剩余的也卖出来。留给我儿子读浙大用
    2015-11-21 20: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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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姹幽
    总裁把股份卖给我了、以后他成了我的员工。剩余的也卖出来。留给我儿子读浙大用
    2015-11-21 20: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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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浣
    这个年代没诚心可言,证金公司不是承诺不减持,现在不照样减持吗?
    2015-11-21 22: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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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秧伴
    你们的承诺是放屁吗道个歉就完啦?应该股民每股赔偿1元。
    2015-11-22 02: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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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弓
    专买不对
    2015-11-22 1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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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阙只
    的确,不排除配合发布消息。
    2015-11-22 14: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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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荀打姿
    公告两个字:推卸。既咨询了,他就没责任了。他不知道他已承诺的责任吗?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员不知道规定吗?就这么一纸公告就可以不负责任了吗?俺弱弱的再问一句:是欺骗还是在推卸?
    2015-11-22 18: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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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艮
    对这种知法犯法罪的行为股民强烈要求撤销其一切职务,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要求其做出书面道歉,以慰股民!
    2015-11-22 19: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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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胃
    大家别骂了 它知错了 原谅它吧 都是小三太闹腾 下次它不敢的拉
    2015-11-23 1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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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参
    革职查办
    2015-11-23 1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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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宰丰舌
    下课
    2015-11-23 10: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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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圳畏
    这XX肯定有病!居然能做网新高管 浙大这块牌估计是折了
    2015-11-23 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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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步
    对这种知法犯法罪的行为股民强烈要求撤销其一切职务,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要求其做出书面道歉,以慰股民!
    2015-11-23 18: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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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卞丑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 要警察干什么的?????????
    2015-11-23 18: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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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辛展委
    就一个说明。
    2015-11-23 18: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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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伊眼
    就一个说明,什么致歉。也太不当事。证监会不处理会有示范效应。
    2015-11-23 1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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