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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0:唐山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16-01-2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就拟提交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事前予以认可。公司已将上述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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