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宁波港股吧 > 601018:宁波港:2013年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1018:宁波港:2013年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竺娜

(发表于: 宁波港股吧   更新时间: )
601018:宁波港:2013年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04

1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 601018 编号:临 2016-019债券代码: 122238 债券简称: 13 宁港 012013 年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信息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3 月 9 日债券停牌起始日: 2016 年 3 月 10 日兑付资金发放日: 2016 年 3 月 14 日摘牌日: 2016 年 3 月 14 日由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发行的2013 年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6 年 3 月 14 日开始支付自 2015 年 3 月 13 日至 2016 年 3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本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概览1、债券名称: 2013 年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证券简称及代码: 13 宁港 01、 122238。3、发行人: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52 号文件批准发行。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27、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4.6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3 年 3 月 13 日至 2016 年 3 月 12 日。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3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10、付息兑付期:自付息兑付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11、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级。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5 年 3 月 13 日至 2016 年 3 月 12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60%。3、付息兑付日: 2016 年 3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4、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3 月 9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5、付息兑付时间:(1)集中付息兑付:自 2016 年 3 月 13 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2)常年付息兑付: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及本金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兑付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及本金。三、付息兑付对象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3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3 宁港 01” 持有人。四、付息兑付办法1、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依据兑付兑息协议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3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五、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桑伍破
    2016-03-04 09:54:45

    回复

  • 寇钓伊
    话说还想什么呢,换了,这玩意大盘不上4000。大家别来了。
    2016-03-04 10:08:23

    回复

  • 融指
    美元升值,黄金高歌猛进,开始看衰黄金
    2016-03-04 11:48:31

    回复

  • 高况
    反正被套的很深,放着吧,只求别退市
    2016-03-04 12:18:32

    回复

  • 杨妞
    该䃼没䃼
    2016-03-04 16:17:26

    回复

  • 皮均守
    1
    2016-03-05 10:32:59

    回复

  • 莘倩姜
    没有百姓好果子吃,狗屁股
    2016-03-07 21:42:48

    回复

  • 郑志咸
    停了7月还是这样走势
    2016-03-07 21:45:01

    回复

  • 劳皈刑
    起码开盘三个长停板,可是,故意做空,
    2016-03-07 21:48:59

    回复

  • 井庇主
    垃圾股,停了7个月还这样,垃圾到级点了,看看都恶心
    2016-03-19 15:06:55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