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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55:新城控股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米具

(发表于: 新城控股股吧   更新时间: )
601155:新城控股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5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5-010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债券代码:136021 债券简称:15新城01债券代码:125741 债券简称:15新城02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关联交易概述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的规模发展,公司拟与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下属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共同投资。公司的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项目均由公司负责运营。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上述框架进行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二、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振华先生、王晓松先生、吕小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曹建新先生、陈文化先生均对此议案投票赞成。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持同意态度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计划,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的规模发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资额达到第10.2.5条规定标准,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上交所审核同意,本议案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三、备查文件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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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井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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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15 09: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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