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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企业退还5.2日持有或新进庞大股民的交易损失!

殳埃宏

(发表于: 庞大集团股吧   更新时间: )
要求企业退还5.2日持有或新进庞大股民的交易损失!
庞大集团在接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后没有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公告,而是在两个交易日结束交易时间后的晚上才发出公告,这是在有意欺骗股民在5月2日当天的有效交易时间内持有与买入存在重大风险的股票。中国证监会应该按照《证券法》处罚,对构成虚假陈述、延迟公布,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庞大集团以欺骗的方式蒙蔽股民,在5.2日收市后公布调查通知,自以为从4.28日接到通知到5.2日晚上发布属于两个交易日内公布不算违规(但收市后公布的已经属于下一交易日,即5.3日),实际上贵会在发给庞大集团的问询函中已经明确指出:你公司是2017年5月3日发布(这一点我们给证监会点赞) 就目前而言,取消交易基本不可能了,只盼贵会在处罚庞大的时候不要只处罚企业,光处罚企业,股民的损失怎么办?所以强烈建议一定要处罚之外再加赔偿5.2日持有或买进、至5月4日期间卖出股民的损失(因为5.2日买入或持有的算不知情被蒙蔽,5.3跌停卖不出去,5.4卖出期间损失自然要上市公司赔偿,至少应赔偿5月2日收盘价与卖出价之间的损失)!小散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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