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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澄清:安邦可能受让宝能系股份成公司大股东消息不实

舒止

(发表于: 万科A股吧   更新时间: )
万科澄清:安邦可能受让宝能系股份成公司大股东消息不实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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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乔留
    2015-12-30 12: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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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璩侦介
    王石郁亮,到阳光下敢吗
    2015-12-30 12: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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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阮巷
    2015-12-30 1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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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局而
    2015-12-30 12: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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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忍
    天天发消息,博眼球,搞个毛线,把万科业绩做上去是真理,
    2015-12-30 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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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奕伎
    我关心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复牌,关我多久啊
    2015-12-30 1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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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尾晋
    老王很捉急
    2015-12-30 13: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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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戈布呢
    只想说呵呵
    2015-12-30 13: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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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竺汰
    宝能是安邦的打手,宝能的股份转让给安邦基本上没什么疑问
    2015-12-30 13: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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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郦浙炎
    2015-12-30 14: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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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桃妾
    成日听你这两垃圾公司又这又那的,好像是地球最伟大的公司。
    2015-12-30 16: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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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凌昂
    我们要确切公告
    2015-12-30 16: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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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姨
    所有上市公司都学他們就好,从此就沒有股灾。董事長出來做做作作股价就飛天,一点都不费力气。这年头高啊!
    2015-12-30 2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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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恬烟
    (一)上市公司应当审慎办理公司股票停复牌事项,不得滥用停牌权利,损害股东的正常交易权利。  (二)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办理停复牌事项的书面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股票停复牌事项按本所业务规则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体董事应当认真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推进相关重大事项,尽早申请股票复牌。  为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及时开展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协助上市公司加快各项筹划工作。  (四)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后,相关筹划事项已取得实质进展,可以分阶段披露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并申请股票复牌。  (五)上市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并申请股票复牌的,应当详细披露终止筹划的具体原因以及筹划期间开展的具体工作。
    2015-12-31 06: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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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柳俊
    万科有啥权利澄清?这事需当事人澄清
    2015-12-31 0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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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带
    明明是一个保姆养的孩子,孩子成才了,保姆说这是我的孩子。
    2015-12-31 10: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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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咏常
    广药不也从加多宝手上把王老吉这个孩子抱回家了吗。
    2015-12-31 10: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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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钭息订
    我信!黄雀虽然不是凤凰,但至少老练
    2015-12-31 12: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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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便架
    剧情会不会反转一大圈,在回到原点?或是哪肥肥的未分配利润吧三个女人一台戏,三个强盗轮坐庄!当年深物业,如今大万科……别看了,回家洗洗睡吧
    2015-12-31 12: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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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茹往桔
    安邦消息用你来澄清 这说明是真消息
    2015-12-31 13: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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