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万科A股吧 > 重组对象都没有确定! 返回上一页

重组对象都没有确定!

乔角其

(发表于: 万科A股吧   更新时间: )
重组对象都没有确定!
停牌了半个月了,重组对象还没有确定!!这个叫重大资产重组吗?就这样欺骗广大股东吗?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宋妲狩
    怎么没人管呢,真是说了算了
    2015-12-30 19:22:23

    回复

  • 孟禹巢
    这个就是中国的现状
    2015-12-30 19:32:47

    回复

  • 闵厘访
    有法布依 违法不究
    2015-12-30 19:33:29

    回复

  • 郁根其
    明明是滥用停牌 违法法规了
    2015-12-30 19:34:30

    回复

  • 符动只
    四、停复牌监管  (一)上市公司应当审慎办理公司股票停复牌事项,不得滥用停牌权利,损害股东的正常交易权利。  (二)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办理停复牌事项的书面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股票停复牌事项按本所业务规则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体董事应当认真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推进相关重大事项,尽早申请股票复牌。  为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及时开展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协助上市公司加快各项筹划工作。  (四)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后,相关筹划事项已取得实质进展,可以分阶段披露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并申请股票复牌。  (五)上市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并申请股票复牌的,应当详细披露终止筹划的具体原因以及筹划期间开展的具体工作。
    2015-12-30 19:35:48

    回复

  • 衡斌
    中国的法律是给有钱人开的
    2015-12-30 19:46:51

    回复

  • 麻酊料
    支持!!!什么玩意,恶意停牌。
    2015-12-30 20:36:57

    回复

  • 边助纾
    2015-12-30 21:26:37

    回复

  • 沙恬烟
    “其他条款目前和未来均不对买方或卖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本可能交易可能会进行或可能不会进行”这个说明我们胡作非为你们也不能用法律来制裁我们,设计的好啊。继续骗,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难道就没有人管得了你们吗?
    2015-12-30 21:43:13

    回复

  • 常些
    所谓的大神过招,是踩着人头而上的,这里的人头就是小散。艹他妈的大神,害死小散一片天
    2015-12-30 21:52:03

    回复

  • 雷安木
    用了3个可能,“可能交易” “可能会”“可能不会” 这样的条件下也算是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吗?影都没有的事情,也可以停牌吗?
    2015-12-30 21:53:12

    回复

  • 葛考第
    这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长时间停牌才是真正的目的!
    2015-12-30 22:07:53

    回复

  • 薛津豆
    说得对,找个借口而已,想拖死对手!
    2015-12-30 22:12:50

    回复

  • 阎亢
    说得对,找个借口而已,想拖死对手!手法拙劣,瞎子也看得出,只能说胆子太大了!
    2015-12-30 22:13:59

    回复

  • 汲邑伺
    先恶意停牌,停牌后再找重组对象,这样的情况也能允许停牌,绝无仅有,奇葩!
    2015-12-30 22:18:11

    回复

  • 仲合祝
    “更为蹊跷的是,根据《德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金鹏计划”项目主导公司“盈安合伙”是“德赢计划”项下的连带补足义务人,即在“德赢计划”存续期内任何一个交易日(T2日)收盘后,T2日资产管理计划总单位净值不高于补仓线的,“盈安合伙”将根据资产管理人的通知承担补足义务。”看这条就明白了,以为全天下都是傻子?以为管理层是傻子啊!
    2015-12-30 22:28:23

    回复

  • 阳丸刺
    证监会的职责是被动型,证监会已给王石争取胜利的机会和时间,如果王石不能将事件摆平,等待他的将是追责和清算。。。
    2015-12-30 22:51:38

    回复

  • 施始朵
    什么你信用不够?什么你是野满人?只不过是借口而已,其目的是让阴谋诡计不暴露,掩盖事实真相
    2015-12-31 08:37:16

    回复

  • 廉政斌
    看看山东省的,银座股份,是如何应对潮汕人举牌的,敢复牌,能控制股价,大战尚未开始,早已胜券在握。。。。。宝能,你来山东试试,就知道什么是水深火热了
    2015-12-31 08:42:10

    回复

  • 伊晃条
    根据深交所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规定在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时段,本部概不接受关于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事项的停牌申请及材料报送。该类停牌申请业务只在交易日收市后 15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之间受理。申请内容的部分规定包括:停牌申请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停牌时间:预计复牌时间:假如万科是18号前就已经提交了停牌申请,显然停牌时间是18号早上就可以停牌了。。假如是18号提交停牌申请,按规定只有下午交易结束后才受理,根本不可能下午停牌,下午突击停牌。。时间上很不正常。。。万科没有走正常的停牌流程的嫌疑很大。。。
    2015-12-31 09:03:05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