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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关于梁光伟要约收购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路宿

(发表于: 深圳华强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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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21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6—056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梁光伟要约收购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收购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6日和2016年12月27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本次要约收购系因收购人梁光伟在受让方德厚及深圳市金安兴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兴公司”)合计持有的深圳华强升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鸿投资”)11%股权后,控制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强”、“上市公司”)的股份将超过30%而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深圳华强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一、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1、收购人:梁光伟2、被收购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深圳华强4、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00625、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6、要约收购价格:25.27元/股7、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7日8、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范围为除华强集团及梁光伟所持有的股份以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截至2016年11月25日,除华强集团及梁光伟所持有的股份以外的深圳华强全部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深圳华强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27 166,691,133 23.11%二、要约收购的目的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于2003年完成了改制,引进了管理层和员工共同持股,因历史原因形成了多方股东相对均衡持股、相互制约的无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上市公司十四年无实际控制人。为了增强对华强集团的控制力,进一步稳定华强集团的股权结构,梁光伟受让了方德厚及金安兴公司持有的升鸿投资股权,实现了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的控制,并据此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股权控制关系的明确,也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控制权的稳定,并将进一步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落地。本次要约收购系因收购人梁光伟在受让方德厚及金安兴公司持有的升鸿投资股权后,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将超过30%而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深圳华强的上市地位为目的。三、要约收购期限本次要约收购期限: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7日。在要约收购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6日和2016年12月27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在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1、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9900462、申报价格:25.27元/股3、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7日4、申报数量限制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5、申请预受要约深圳华强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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