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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独立董事意见

石力次

(发表于: 深圳华强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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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0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强”)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收购人梁光伟要约收购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收购人对除华强集团及梁光伟所持有的股份以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要约收购价格25.27元/股,要约期限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7日,以现金方式支付。鉴于上述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深圳华强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鉴于:1、本次要约收购系因收购人梁光伟在受让方德厚及金安兴公司持有的升鸿投资股权后,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将超过30%而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2、华强集团于2003年完成了改制,引进了管理层和员工共同持股,因历史原因形成了多方股东相对均衡持股、相互制约的无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上市公司十四年来无实际控制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增强了收购人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的控制力,进一步明确了华强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收购人梁光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确定,结束了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历史,有利于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以及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部署和落地,有利于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实施“交易服务平台”与“创新服务平台”双平台建设,从而助力上市公司电子信息高端服务业体系的完善,充分挖掘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股东的利益。3、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25.27元/股,较刊登《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至刊登《要约收购报告书》之间的交易均价及刊登《要约收购报告书》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和交易均价均存在一定幅度的折价。在深圳华强股票价格高于25.27元的情况下,投资者若将持有的深圳华强股票以每股25.27元的价格出售给收购人梁光伟,可能遭受一定的损失。因此,考虑到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和未来发展,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公司股东视本次要约收购期间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刘纯斌朱厚佳程一木[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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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伊晃条
    要约收购是被触发的 不是主动要约收购的 股票涨不涨跟要约没关系好么 人家股权转让只是在华强集团的那71%里转 又不买你散户的筹码 都没看懂么 1个月期满 老梁不会买你一股
    2016-12-01 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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