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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两地交易所同步信息披露的公告

邱奂

(发表于: 东北电气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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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08

股票代码: 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 2016-002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两地交易所同步信息披露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6.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特此公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産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编号: 0042)恢复H股股份买卖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向其股东及投资者作以下进展滙报:恢复H股股份买卖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挂牌之H股股份(「H股」)已於 2015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有关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本公司其後於 2015 年 11 月 27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 日、2015 年 12 月 10 日、2015 年 12 月 17 日、2015 年 12 月 22 日、2015 年 12 月 23 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2015 年 12 月 28 日及2016 年 1 月 4 日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董事会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本公司事宜的合理查询後确认,并不知悉其它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 XIVA 部任何须予披露的内幕消息。由此,在谘询香港地区及中国大陆的相关监管机构後,本公司向联交所提出申请,於2016 年 1 月 8 日早上 9 时开始恢复其 H 股买卖。A 股继续停牌 由於有关重大资产重组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之《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産重组》(「指南」)所规管,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於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之A 股股份将维持停牌。通常而言,指南就 A 股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需要履行的事项提出规范框架,其中包括 A 股停牌。根据指南所规定,於本公司 A 股重组停牌之日起计三个月届满前,即在 2016 年 2 月29 日或以前,如本公司有关任何恢复 A 股股份买卖或继续停牌之申请,本公司将尽快通知其股东和投资者。重大资产重组之进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拟出售全部或者部分资产,将现有的输变电业务全部或部分置出上市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向第三方购买资产,并向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青创」)等发行对象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本次股权转让後苏州青创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後,苏州青创仍将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在积极推进中,上市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拟购买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就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正在持续沟通、论证,积极推进重组方案的形成。苏州青创承诺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协助上市公司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并力争在停牌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不确保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之实行本公司目前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较为复杂。本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继续协商重大资产重组之条款。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继续进行,若其继续进行,或受条件限制、需获监管机构的批准及股东的批准。在此期间,本公司提醒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承董事会命苏伟国董事长中国,辽宁营口市2016 年 1 月 7 日截至本公告日期,四名执行董事:苏伟国先生、王守观先生、刘庆民先生、矫利媛女士;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云孝先生、梁杰女士、刘洪光先生。[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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