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的风险

吕你

(发表于: 绵石投资股吧   更新时间: )
更大的风险
1. 证监会已经严查老鼠仓 张晓军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向公安机关移送35起案件。为确保专项行动实效,将会同基金业协会等建立三位一体模式,将强化行政执法与自律监管的工作1,构建综合防范体系,下一步将根据查处情况陆续公布专项行动的进展。  张晓军指出,个别资管从业人员严重背离执业操守,成为市场唾弃的老鼠,不仅毁掉个人前程,也给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资管从业人员应谨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严守道德底线,不要以身试法,奉劝违法者立即收手,向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 董事长已经是被盯上的硕鼠 1宗内幕交易案中,证监会查明,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绵世股份”)董事长郑某是绵世股份拟收购青岛康平铁路玻璃钢有限公司60%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投资者申启永与郑某频繁接触、联系,申启永控制使用本人及其配偶证券账户大量交易“绵世股份”股票。  证监会认定,申启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第1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申启永违法所得约370万元,并处以罚款约1120万元。3. 董事长违法或被通报批评,证券法规定一年内不准重组。鉴于以上几点,强烈要求董事长郑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问题。强烈要求董事长郑某辞职,别污染了干净的壳。强烈要求董事长郑某为规定考虑,为3.5万股东考虑,因为这3.5万的股东里80%都是奔重组来的。不要因为您的事发影响绵石重组的步伐。不要因为您涉嫌内幕交易影响我们对绵石投资投资信心。希望意识到危险的股东,和我一起想董事长郑某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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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代仝
    问题是我已经吃到肉了、哈哈哈
    2017-01-08 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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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苑央
    恭喜你,今年投资更加顺利。
    2017-01-09 07: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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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亢
    未来的地雷提前提示,这不叫唱空。
    2017-01-09 0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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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浩副
    董事长若违法违规或被通报批评,确实是重组路上的拦路虎。
    2017-01-09 07: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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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份柏
    肉、好吃好吃
    2017-01-09 08: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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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纪振奇
    还有就是我在18块的时候唱空、你居然在16块的时候唱空!差别啊!!!
    2017-01-09 0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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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喻台
    只要有人忽悠要停牌了,我就顶帖子,以防有人被忽悠。
    2017-01-09 11: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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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娃宵
    你厉害
    2017-01-09 1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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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匡桐妇
    换一个行政干净的人当董事长,重组的道路才会越宽广。
    2017-01-09 15: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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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佩五
    重组,重组,都奔重组来的。主力不知道重组吗?主力傻?主力为什么把将要重组的筹码给你们?还有人大叫马上停牌。你怎么知道的?如果你不知道又为什么这么喊呢?把内幕交易的问题处理好,如果没处理好,即便停牌开始重组了,一旦公安部查明,也会终止重组,复盘大跌。
    2017-01-09 16: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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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妲狩
    重组,重组,都奔重组来的。主力不知道重组吗?主力傻?主力为什么把将要重组的筹码给你们?还有人大叫马上停牌。你怎么知道的?如果你不知道又为什么这么喊呢?把内幕交易的问题处理好,如果没处理好,即便停牌开始重组了,一旦公安部查明,也会终止重组,复盘大跌。
    2017-01-09 16: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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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匡站
    投资者互动平台上也有几位投资者向公司提出了关于董事长郑某内幕交易被移送公安部会否受到再次处理的问题。这个问题董事长郑某应该给投资者一个服责任的答复。
    2017-01-10 15: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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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饶伽劬
    (浏览用户8379)问:据证监会披露 公司董事长郑某涉案一起内幕交易案,从目前看,证监会暂未对其做出处罚,请问该事件会否影响公司重组进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郑某是否会遭受重新处罚 。谢谢解答。 (2017-01-10 10:41:30)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投资者向公司的提问,目前尚未解答。
    2017-01-11 1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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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纱恰
    (浏览用户8379)问:据证监会披露 公司董事长郑某涉案一起内幕交易案,从目前看,证监会暂未对其做出处罚,请问该事件会否影响公司重组进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郑某是否会遭受重新处罚 。谢谢解答。 (2017-01-10 10:41:30)绵石公司解答:公司未受到该事件的影响。(来自:深交所互动易) (2017-01-11 11:16:35)答非所问,没有回答该事件会否影响公司重组。没有回答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郑某是否会遭受重新处罚。没问该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却回答了“公司未受到该事件的影响。”都是玩语言的。没事,慢慢等,公安部会有消息的,公司也会公告的,等雷响了再说。
    2017-01-11 13: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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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研留
    感谢绵石里的所有朋友,不论持有的还是想买的朋友,没人喷我,没人骂我。谢谢你们。此贴我天天必顶,直到内幕交易之事水落石出。
    2017-01-12 10: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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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宰丰舌
    董事长内幕交易的雷一定会响,只是时间问题。“打鼠逮狼”的监管层既然把35起违法违规和内幕交易案件移送到最高公安机关“公安部”。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别指望了。
    2017-01-12 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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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代仝
    我今天买了2万股,顶你一下!跌到12元补满仓!!
    2017-01-12 19: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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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消
    内幕交易行:给自己普普法。《刑法修正案(七)》及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内幕交易的立案追诉标准为:(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7-01-14 18: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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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土巷
    继续给自己普法:《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2017-01-14 18: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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