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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仰秤

(发表于: 铜陵有色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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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2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作为铜陵有色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就有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1、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审议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经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增补蒋培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阅蒋培进先生的个人履历,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提名及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蒋培进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16年9月17日届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经审阅王昶的个人履历,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提名及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王昶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16年9月17日届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可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汤书昆先生、杨运杰先生潘立生先生、邱定蕃先生2015年11月27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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