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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45:*ST新亿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容先。

(发表于: *ST新亿股吧   更新时间: )
600145:*ST新亿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25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5-119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5年11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作出(2015)塔中民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新亿股份清算组为新亿股份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塔城中院同意,新亿股份将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将同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表决时间(1) 第一次表决i.现场表决时间:2015年12月10日14:30(进场时间为14:00)。ii.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0日。其中,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om)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15:00至2015年12月10日15:00。(2) 再次表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为高效推进新亿股份重整程序,均衡保障债权人、出资人等多方主体在重整程序中的利益诉求,如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能一次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管理人将与出资人组协商,并由出资人组于2015年12月11日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再次表决。i.现场再次表决时间:2015年12月11日14:30(进场时间为14:00)。iii.网络再次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om)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15:00至2015年12月11日15:00。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第一次表决和再次表决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10号宁城宾馆会议室。4、会议出席对象截至2015年12月7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5、提示公告公司将于12月9日就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事项。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出现重复表决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二、 会议审议事项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详见同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2、登记办法:(1) 自然人股东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 机构股东登记办法:机构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其他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提供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上……[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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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郝思崧
    黄伟高价接受,联合体摊平成本
    2015-11-24 23: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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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卡我
    赣州稀土,南方稀土集团借壳
    2015-11-24 23: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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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宰丰舌
    你太有想象力了
    2015-11-24 23: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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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祖白自
    必须投反对票了
    2015-11-25 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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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宰弘俟
    你们简直不把广大散户当人看啊
    2015-11-25 01: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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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俸反
    很好。10送29,除权就只有3元不到,支持,
    2015-11-25 08: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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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吏仆
    投反对
    2015-11-25 08: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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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郜租
    你懂啥,11亿股是要转赠的
    2015-11-25 08: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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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慎佟
    如此无耻的方案 还好意思拿出来的 持股的 10日一起投反对票 不相信如此无耻的方案能通过
    2015-11-25 1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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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慎久值
    否决后次日再次表决,说明方案是不公平的,说明了方案的炮制者的心虚。只要中小投资人充分利用投票权,否决此方案,讨价还价还是有可能的,中小投资人的权益还能争取到一点。朋友们团结就是力量,我买了六万股,投反对票。
    2015-11-27 16: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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