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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方刺母

(发表于: *ST华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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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22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6-164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近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王应虎、王辉、王涛、陈健、赵守国、雷华锋、宁连珠;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朱小卫、阎建明、芦丽娜;高级管理人员赵强、金涛;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陈胜利、朱若甫、程永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6033号-16036号、16038号-16047号、16054号)。调查通知书称:因本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立案调查。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陈胜利拒绝签收调查通知书,他认为:因为对调查的有关事项不知情,所以认为自己对信息披露不应承担责任,因此拒绝接受、签收调查通知书,但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证监会调查人员及本公司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现场见证。2016年6月29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6032号),因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司也将督促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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