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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证监会举报一汽蓄意阻挠中小股东增加提案
欢迎大家都去举报,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主题:蓄意阻挠中小股东增加提案、侵害股东权益1、明曜投资等112位投资者在6月16日提交临时提案,但一汽轿车直到深交所20日晚的问询函发出后、21日晚才公告不增加提案的原因,落款是德恒律所17日。也就是说,17日的结论既未发给当事人股东、也不公告,属于蓄意拖延,从而阻挠股东行使正常权利。2、一汽轿车不予增加临时提案的原因是“108位股东复印件无法确认真实性”,但与此同时,一汽轿车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第7页最后一行是"注,委托书剪报,复印件等均有效..." 请问:此处的股东复印件又如何确认真实性?很明显此次属于蓄意不作为,从而阻挠股东行使正常权利。3、一汽轿车因“108位股东复印件无法确认真实性”故不增加临时提案的逻辑不能成立:第一,“无法确认真实性”能否剥夺股东身份属实这一事实?一汽该做法属于违法剥夺《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权利;第二,提案从股东身份到议案本身是有效的,见瑛明律所的鉴定意见。结论:强烈呼吁监管部门纠正一汽轿车董事会的这一错误行为,责成其核实108位股东身份的真实性,若身份真实且达到3%,应责成其增加临时提案;若一汽不愿核实并再次推脱,呼吁监管部门提供其股东数据供其核实,让中小投资者真切感受证监会官网“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确实是说到做到、为民着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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