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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股发行制度六大变化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8.06 23:48:28   消息来源: 股票知识 阅读数: 4585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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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知识网小编为您分析证监会新股发行制度六大变化

  核心提示: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股份制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曹俊表示,新股发行拟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使证券市场量大面广的参与主体中小投资者的意愿也能有所体现,对新股定价的科学合理具有积极意义。

  21世纪网讯 近两个月以来证监会、深交所和上交所接连出台相关规定推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4月1日,证监会进一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在博鳌论坛谈及这个《意见》时表示,改革其实是在做一个算术题,怎么样采集最多,寻求一个最好的均衡线,或者寻求一个最优的公约数。当然,随着约数的变化,公约数也要变化。他认为,新的监管理念是在市场不发育的时候做加法,市场健全的时候做减法。

  而此次证监会的这道算术题的计算结果主要有六大变化,分别为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允许主承销商自主推荐5-10名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提高网下配售比率,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需说明理由、定价高于行业市盈率25%须进行盈利预测、业绩未达预期将予以处罚,取消网下配售限售期,推动存量发行,引入上市公司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等六大新的变化。

  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股份制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曹俊表示,新股发行拟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使证券市场量大面广的参与主体中小投资者的意愿也能有所体现,对新股定价的科学合理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对于网下配售比率提高。华泰证券研究所认为,允许自主选择部分询价对象将使得询价对象在新股定价中承担更大责任,促使其报价更为客观;当前新股发行中超行业溢价发行的比率超过80%,将新股发行市盈率与行业市盈率相互参照并开启相应惩罚机制则使发行人在定价时更为审慎;取消网下配售限制期及存量发行则通过增加股票供给来降低发行溢价。

  而关于取消网下配售限售期的新规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长安副教授认为,“拟解除三个月锁定期”将有利于合理股价的形成,因为从去年以来,“三个月锁定期”其实并没有真正发挥其稳定股价的作用,与此相反,大部分的新股发行破发。把锁定期限解除,将更有利于合理股价的形成。

  不过意见稿的后三大变化却引来部分非议。

  《意见》稿称,发行价格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除因不可抗力外,上市后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列为重点关注、监管谈话、认定为非适当人选等措施,记入诚信档案。

  有投行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证监会这一次有可能是好心做坏事,因为价格控制正是最典型的行政命令。

  但是据21世纪网统计,目前两市2367家上市公司,有1141家公司的市盈率(TTM)高于行业市盈率(TTM,整体法,按证监会行业分)的25%,占到所有上市公司的一半左右。也就是目前的A股有近半的公司即使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仍不符合《征求意见稿》的该要求。

  而另一个争端在于存量发行,存量发行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时,老股东对外公开出售一部分股份;二是公司上市后的存量发行,即在公司上市后,公司老股东通过一定的方式减持全部或部分股份。

  证监会称,这主要是为了“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关于存量发行是欧美市场普遍使用的发行规则,不过在中国实施的条件是否成熟还没有定论,怒过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认为,存量发行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增加存量发行规模,或使得一部分原本现金充裕但缺乏股东退出机制的企业上市,进而导致新股对市场资金的规模更甚于此前。

  关于引入上市公司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不过什么样的机构可成为第三方,以及对中介机构的处罚何种力度是严惩,诸多规则并未细化。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欧债危机以来,市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商业道德、职业道德的“评价”也达到了危机程度。第三方评价机构本身不够规范。如果评价机构以收取“评价”费用方式生存,那么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可能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从而带来更大的道德风险。

  不过,在上海金融办主任方星海看来,让企业更踊跃的上市以及发行价格趋于合理是新股改革的最终目标,而新股发行改革草案还是比较谨慎,距离改革最终目的还有一定差距。只有实现这两个目标,经济增长才能给股民带来实际收益。

  西南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认为,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责任,暗示可能逐步走向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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