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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暨大股东是否涉嫌欺诈?应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谷青制

(发表于: 铜峰电子股吧   更新时间: )
上市公司暨大股东是否涉嫌欺诈?应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是否涉嫌欺诈,只要拿15年9月30日前后关于铜峰的宣传资料作对比就可以得出结论。15年9月30日前,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所持的铜峰股票有什么不好。宣传的前景是那么诱人,主营电子器材,储能.超级电容题材.流通盘5亿多.几条先进的生产线马上就要投产,届时每股收益可达0.32元。那时有谁会认为十几元买入的行为是愚蠢之举呢?到了9月30日,一切完全改变了,大股东宣布重组注入房地产,请注意,这不是不相干的第三方兼并重组,而是大股东一手策划的,他对这件事是完全知情的。也就是说,在我们打算买入电子行业的铜峰时,他早就有了注入房地产的打算,但故意隐瞒不报。这直接导致了一个法律后果,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涉嫌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信息,欺骗股民。这是法律定义的欺诈罪。如法院裁定罪名成立,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股民索赔的法律依据。大股东认为重组是一个利好,但绝大多数股东并不买账,是不是利好市场说了算,股价的狂泻说明了一切。一些富有正义感的股民提供了非常翔实的财务数据,他们提供的事实,彻底揭露并识破了大股东的企图,这些证据,是制止非法行为的强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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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帙
    2016-06-24 21: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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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求沱
    顶好帖
    2016-06-25 08: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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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区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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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25 1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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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糜昏
    顶好帖天谴
    2016-06-25 2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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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岭
    顶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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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益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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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孝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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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储卒
    2016-06-25 23: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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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须未忝
    2016-06-26 09: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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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窦泳唯
    2016-06-26 22: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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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呢
    2016-06-27 10: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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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钉旭
    2016-06-27 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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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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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羿圃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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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甸仆
    2016-06-27 2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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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裘局
    2016-06-28 0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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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型
    恶意重组,打压股价,劫掠小散户,强抢,别人重组要拿大笔钱来买壳,阴间人搞 重组竟要套空投资者,得几十个亿,还要得到铜峰那么多股份额。丧尽天良,企业家若都是这样子,中国人可就真苦死了
    2016-06-28 05: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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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邴改
    不道德的人渣要遭报应
    2016-06-28 05: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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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溥拔
    不道德的人渣要遭报应
    2016-06-28 05: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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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克幽
    不道德的人渣要遭报应
    2016-06-28 05: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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