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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45:*ST新亿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耿圊角

(发表于: *ST新亿股吧   更新时间: )
600145:*ST新亿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9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5—156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一、关于债权审核确认的依据及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在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审查债权是管理人的职权,管理人的审查结果接受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监督。新亿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新亿股份重整案件受理及债权申报的公告,同时,管理人协同塔城中院向已知的135家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及相关文件。债权申报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自2015年11月7日起至2015年12月7日止。债权申报期开始后,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以下原则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了严格的审查:1、申报债权必须有真实、准确、充分的证据。凡申报证据不足的,管理人不予确认。2、因新亿股份对外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担保债权,按照《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确认。3、如果申报的债权属于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暂时无法确认,待诉讼、仲裁终结后依照生效的判决或仲裁结果予以确认。4、债权申报中包含利息的,其利息计算期限计至重整受理日即2015年11月7日。管理人在审查、确认债权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予以审查。二、关于重整计划(草案)所确认债权与公司账面负债存在差异的问题(一)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此次进入重整程序的是新亿股份本部,而不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因此在本次重整中,管理人仅审核确认新亿股份本部的负债,不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的负债。根据公司201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本部负债总额为1,472,056,940.96元,与公司本部2015年三季报负债金额相比,重整计划(草案)确认的债权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管理人对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与公司账面存在差异(1)对于新亿股份未执行的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民事调解书等,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加倍计算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公司出具2015年三季报时,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对于账面负债未计算当年的应计利息,该种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而管理人根据《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计算了截至2015年11月7日相应的负债利息。(3)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查。2、管理人对担保债权金额的确认与公司账面存在差异如担保债权有生效的裁判文书支持,则依照相关裁判文书的内容计算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如担保债权未经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则管理人审查担保债权时,要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依据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9.11条:“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年报)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则担保合同因未经股东大会授……[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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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夔所
    唉!越描越糊,连我们小百姓都能看出来前后不一,乱说一通。还不如沉默不讲。越讲漏洞越多!
    2015-12-18 19: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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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溥凰况
    债归债,至于谁用了,谁欠新亿的债
    2015-12-18 19: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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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册什
    时间都去哪儿了?银子都去哪儿了?
    2015-12-18 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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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祖
    举报,举报
    2015-12-18 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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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卷
    上交所在骗子眼力连个屁都不是 越问询 骗得越多越黑 整个是骗子的帮凶嘛
    2015-12-18 20: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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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丰坎借
    看好戏
    2015-12-18 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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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勿
    优道案的这11个亿,是前新亿董事长周剑云未经董事会开会批准,更没有经股东大会审议,是他私刻公司公章、私下签字的个人行为,按法律规定,公司是不承担一丝责任的。(请查公司去年和前年的公告,里面有提及),而且,优道案已被上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立案为集资诈骗,成清波就是这么进去的。你今天公告了半天,这个事实一个字都不提,是何道理?好吧,不提也罢,各位,继续保留公告的电子和纸质文档,又是一个金融诈骗的证据。
    2015-12-18 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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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娘具
    8个亿没有账。接手前能不知道吗?????
    2015-12-18 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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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吵
    都是一帮无赖骗子挖空上市公司
    2015-12-18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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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埋只
    鬼话连篇
    2015-12-18 2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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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伴
    立案调查,进入司法程序
    2015-12-18 20: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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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拿志
    打着新亿的名义骗钱你就认呢,我打着你爸的名义骗钱你也认呗。
    2015-12-18 20: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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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林念
    2015-12-18 20: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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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屈炸奇
    放屁
    2015-12-18 2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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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彩沐
    糊弄上交所与股民,懒得再看,还是进入司法程序吧。。。。。。
    2015-12-18 2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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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性耐
    优道案的这11个亿,是前新亿董事长周剑云未经董事会开会批准,更没有经股东大会审议,是他私刻公司公章、私下签字的个人行为,按法律规定,公司是不承担一丝责任的。(请查公司去年和前年的公告,里面有提及),而且,优道案已被上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立案为集资诈骗,成清波就是这么进去的。你今天公告了半天,这个事实一个字都不提,是何道理?好吧,
    2015-12-18 2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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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孝劬
    前后矛盾,嫁祸他人,漏洞百出。
    2015-12-18 2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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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饶居花
    中小股东看来真玩不过他们
    2015-12-18 20: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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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叟
    看你gou ri di耍啥花招编!人在做天在看,心太黑了会招报应的,一定跑不脱!!
    2015-12-18 20: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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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叙
    坚决投反对!我35w陪大家进三板!我的国恒3,现在又翻了,大家不要怕,进三板后出来才有10倍的,老天会收他的,要不他们下一代都无好过!做多亏心事!
    2015-12-18 21: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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