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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关于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宫彩禹

(发表于: ST亚太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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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14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6-018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6)琼01民初124号]及《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和《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海口中院已受理原告刘锦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定于2016年5月19日上午9时在海口中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二、本案的基本情况(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原告:刘锦被告: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以下简称“亚太实业”)(二)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 442,152元及相应的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资金机会成本183,0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人民币1,600元;4、判令被告赔偿起诉费。(三)事实与理由被告于2015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琼证调查字2015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11月19日被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171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亚太实业及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2016年2月22日被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亚太实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经查明,亚太实业存在以以下违法事实:1、亚太实业投资持股企业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对质量索赔款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太实业2012年虚减净利润、2013年虚增净利润;2、亚太实业2013年未计提所持济南固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2013年虚增净利润;3、亚太实业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导致亚太实业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2013年虚减营业收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亚太实业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告公司的几个相关节点:2015年4月30日,亚太实业发布2014年年报。2015年5月12日,亚太实业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开始停牌。决定停牌(见公告编号:2015-016《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这 一停,足足3个多月,一直到当年8月19日开始复牌。2015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开始复盘。所谓的重大资产重组也宣告落空。8月 19日、8月20日、8月21日、8月24日星期一连续暴跌。原告的交易过程:2015年5月11日,由于受年报欺骗,并眼见5月初有上涨趋势,故于2015年5 月11日涨停板价位10.13元一次性购买106800股,付款1,081,884元。计划短期持有,逢高卖出。结果被告公司当天就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决定停牌(见公告编号:2015-016,《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5月12日发表停牌公告。一直到8月19日方才复牌。2015年8月25日,原告在被告公司连续跳空下跌后不得不于跌停板以5.99元的价格分次出售,共实现收入639,732元(未扣相关税费)。损失惨重。每股亏损4.14,不考虑税费亏损442,152。原告认为:如果没有14年年报中信誓旦旦地声明:本……[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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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祝艾
    强烈支持原告,我买的亚太也跌停好几个板,但是没有原告赔的多,损失几千元就认了 ,打官司也不够请律师的,希望原告完胜替买过亚太的小散们出口恶气!
    2016-04-13 18: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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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贝砂君
    你懂个气,重组不失败的或不重组的去年跌停比亚太更多。
    2016-04-13 18: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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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婚贡
    这个官司不影响重组,最后可能会赔偿一点,但绝不会那么多,顶多赔几万,系统性风险导致的亏损法院不支持的
    2016-04-13 19: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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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依
    8月19日的开盘怎么可能是系统性风险呢
    2016-04-13 19: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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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丰卓
    额,老来这些负面消息,明天卖了,反正也赚了20多个点满足了
    2016-04-13 19: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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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纺思
    这个2B原告,怕输就别玩重组股,8月19号别的股都跌了三分之二了,亚太收5.99已经让他少亏很多了!
    2016-04-13 19: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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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祭穴
    我觉得是双簧,离最终停牌日近了。也许最近很难熬。但是我坚信它一定会结壳的
    2016-04-13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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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蔺眉将
    股市就是赌场,玩不起就不要来,鄙视这2B
    2016-04-13 20: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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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者
    关键是那些中概股谁愿意借个有官司缠身的壳呢?最怕的就是这个了!
    2016-04-13 20: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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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旋带
    明天大跌,
    2016-04-13 2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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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奚固久
    有道理。借壳都是要求干干净净的壳,亚太有太多官司缠身啊。
    2016-04-13 21: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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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庶
    原告8.5元附近为啥不卖?
    2016-04-13 22: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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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郦柄
    干得漂亮!对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欺骗股民的公司就要受到严肃处罚。证监会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 号),没有必要维护该公司。原告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尽量挽回损失,法律意识值得肯定。看来原告当天购进,次日停牌,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而购进的本身是受虚假信息的影响,这就是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原告应胜诉,公司应赔偿。公司存在未决诉讼,估计明天股价大跌。
    2016-04-13 23: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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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郜季
    8月20日那天,股价长时间处于可自由交易状态。 由于8月20日这天,所有持有亚太股票的股民已经知晓亚太被立案调查的事实。所以,亚太公司可以接受的股民损失,只能按照8月20日这天的最低价计算。
    2016-04-13 23: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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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辛展委
    7,8月份那会儿是股票都跌的,亚太出来补跌不是很正常嘛,这个全算在亚太头上,法院肯定不支持的,有先例的,看下其它上市公司的民事诉讼就知道了,基本后来就赔个零头,照他一个赔几十万,那公司不都要倒闭了?干脆退市得了。不过这倒是很好的风向标,哪天你看这货撤诉了,说明好事将近了
    2016-04-13 23: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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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充容凌
    8月19日的收盘价为9块一毛二,我看这人如果运气好,法律上也只能按9。12计算,能赔他几万块估计也很难!
    2016-04-13 23: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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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曲奚
    说得再好点,8月20号,你已经知道公司造假了,8月20号全天能让你自由的卖,你这货还不卖,谁知道这账户是不是庄家砸盘好低价建仓的账户呢,可能现在还想吃点货,管他打不打得过官司制造点利空好拿货呢!
    2016-04-13 23: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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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己桌
    必输的官司也来打,脑子也没有,也来炒股,服了。
    2016-04-13 23: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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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责
    这可不一样。虽然看起来官司缠身。但是真正的被证监会盯上的案子已经结案了。你不觉得这种民事诉讼有点画蛇添足的意思么。
    2016-04-14 07: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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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束训
    对。我感觉这个原告很有趣。
    2016-04-14 07: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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