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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欣泰赌徒的理论误区

邢拒杷

(发表于: 欣泰退股吧   更新时间: )
浅议欣泰赌徒的理论误区
从证监会决定欣泰走退市程序以来,各种各样为欣泰退市喊冤的论调层出不穷,奇谈怪论,不知是真懂法还是在此忽悠大批比我还迷糊的的法盲。一、 认为退市先立‘退市’法规的朋友,过于想钻法律的空子,殊不知国家的宪法就是国家最基本的法规,一切派生出来的牵扯国家体制运作,公民基本生活、社会规范及国际交往等种种法规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的精神。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诈骗来的不义之豺理应收缴和偿还,天经地义。证监会作为国家管理股市的机构,有权依法作出入市和退市相关的法规,大规模的市场经济运作,事先规定的法规,本身就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欣泰符合条件就上市,欺诈手段赢得上市条件,一经发现,一退到底,完全符合契约精神。证监会只是让欣泰退出上市公司的行列,至于之后欣泰是否继续经营下去,与证监会的退市决定无法律关联。就如台湾诈骗犯,行骗几个亿,全额追讨后,诈骗是否自绝于世,与全额追讨不义之财无关。无论是旧时的地摊算命、赌场老千、现代的网络诈骗、短信诈骗、匹凸匹圈钱,诈骗就是诈骗,不能以为形式不同就必须所谓的‘先立法’再执行。具体法规的充实,不影响宪法制定的初衷。同情诈骗犯,就是对广大守法公民的亵渎。二、 欣泰电器欺诈上市本身是犯事的元凶,证监会只是审批过程中负审批监管责任而已,说到底也是受骗上当。让证监会和上市公司一起赔偿股民的损失,逻辑不对。将来一旦实施注册制,诈骗上市的多了,那时上市财富暴增,留下壳资源的死角,后患无穷。福建一个村同时带走几十个诈骗犯,每天几十万条诈骗信息的发布,不从根本上铲除此劣迹,全市的公安靠上都不行,就得学菲律宾的老杜同志,乱世就得用重典,2000毒贩处于极刑,不是白给的。三、 股民和上市公司的法律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全体股东创办了上市公司,小股东与大股东的区别在于,没有上市公司的经营权。企业盈利依法有分红的权力,但企业经营亏损破产倒闭,按我国的债务顺序是企业职工、银行贷款、所有企业应负的债权债务等。(注意,这里不包括股民)股民是投资,不是借债给公司,性质不同。如果公司破产后还能剩下破旧座椅板凳之类的资产,这才是全体股东的资产。如果哪位股民炒股亏损了就要与上市公司对簿公堂,那都是异想天开,除非,你确切捉住了上市公司欺骗你购买该公司股票的铁证。四、 证监会规定的由券商先行拿出5个亿,赔付受骗上当的股民,已经是在法律层面最大限度地照顾到了股民的利益,目前还没有比这更全面顾忌到各方参与者(也包括欣泰)利益的办法。这条法规与强行退市的条款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制约性条款,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股民能得到一定的赔偿,完全是证监会稽查到了欣泰诈骗上市圈钱的罪证,否则。同为合伙人的股民,起诉上市公司的亏损破产,这在法理上就讲不同。至于7.12号之后不听劝告,买入欣泰股票的赌徒们,理所当然地不在赔偿之列。五、 让上市公司全额回购股票兑现承若,这恐怕是部分股民的一厢情愿。股民可以起诉公司,法院也会公正判决,但能否得到执行?一句公司没钱,得不到执行,判决何用?肇事者和当事公司在法律上就没有死罪,你能拿他们怎么办?如果不是由证券公司先行赔付五个亿,公司一分钱不拿,散户一样没辙。再则,这五个亿最后也得欣泰来拿,他还有钱回购股票吗?当然,无论是股民还是赌徒,对不满的结果,还有自行起诉欣泰的权利。但如果这时还有能为你包打官司夺回你的损失的‘律师’,那一定是刚从台湾学步回来的新手,骗你没商量。六、 赌徒们的希望在哪呢?任何想象出来的法理论调都是苍白无力的,目的就是一个;望有更大的赌徒高位接自己手中的股票。唧唧喔喔相互鼓劲,抱团取暖而已。社会之大无奇不有,某个权证退出之时,就有个别侠士抬高收购价让同志们先走的先例。由于A股从来就没有真正退市的先例,赌徒现在赌得就是欣泰‘壳资源’的价值。我之前写过一个短文【论赌徒对欣泰的贡献】,提到赌徒“大大减少了证券公司及上市公司对应赔股民的赔偿额度;如果不是在4.11元打开跌停板一直跌到0.68元的话,按规定,证券公司5个亿的先期赔付都不一定够,而后期进的不在证监会规定的赔付范围之内。换句话就是说,证券公司及上市公司减少损失到最后至少3.5个亿以上”。现在我再推断一次,赌徒们不但不会起诉欣泰,而且是欣泰‘壳资源’的坚定维护者,没了这个地摊,谁来算命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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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贾昆刷
    我本人也是持有100股欣泰的赌徒之一,最后一天混进来的。
    2016-09-01 09: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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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承前
    你都认定自己是赌徒了,还分析此股此事件干嘛!赌徒需要分析这些吗?呵呵哈哈
    2016-09-01 09: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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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戎料典
    做好自己的赌徒吧!!!!!!
    2016-09-01 09: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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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旭纣
    赌徒也要赌品的。嘿嘿呵呵哈哈
    2016-09-01 1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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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奕
    赌徒也是要有一定的品味,理论再提高。谢谢
    2016-09-01 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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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溥扶姜
    比如你家一块宅基地在没有被开发的时候卖给了别人,人家买了以后才被开发,补偿款理所当然给人家,你的物权已经转移给了别人了,哈哈
    2016-09-01 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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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竺汰
    楼主S B
    2016-09-01 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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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聿眈
    楼主纯粹是无胡八道,要下地狱的
    2016-09-01 10: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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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永弓
    2016-09-01 10: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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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印艮
    我想知道楼主是干什么工作的?
    2016-09-01 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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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米春
    文章完全错误了,上市前犯错主体是大股东,上市后主体变化了,成了公众公司,这个公众公司没有犯错,所以,板子应打大股东,罚款公众公司800万是罚错了主体。
    2016-09-01 11: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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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阙娱
    退市更是无厘头的乱处罚,怎么处罚大股东都是可以,但不可以连累无辜的投资者
    2016-09-01 11: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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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印艮
    这是股市,不是赌场,何来赌徒?
    2016-09-01 11: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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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也匡
    分析精辟,强烈支持兄弟
    2016-09-01 12: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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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利
    你这傻逼,过几天出一条法来剥夺你说话的权利,因你以前说过话了,你有罪,你该判刑,看你还叫。
    2016-09-01 1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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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顷
    说的很好,强烈支持兄弟
    2016-09-01 12: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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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濮底孔
    罚800万勉强可以接受,无全额赔偿退市绝对不接受。
    2016-09-01 1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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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邦乎
    楼主怎么一说 ,都可以不管了。一句没钱 你想干嘛干嘛, 楼主你也可以当诈骗犯了。
    2016-09-01 1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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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扶林伎
    赌徒要分析 为了赢 你认为不用 只能说你不是赌徒
    2016-09-01 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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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阙町时
    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买的都应该赔,不然哪有公平、公正???
    2016-09-01 14: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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