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欣泰退股吧 > 浅议欣泰赌徒的理论误区 返回上一页

浅议欣泰赌徒的理论误区

邢拒杷

(发表于: 欣泰退股吧   更新时间: )
浅议欣泰赌徒的理论误区
从证监会决定欣泰走退市程序以来,各种各样为欣泰退市喊冤的论调层出不穷,奇谈怪论,不知是真懂法还是在此忽悠大批比我还迷糊的的法盲。一、 认为退市先立‘退市’法规的朋友,过于想钻法律的空子,殊不知国家的宪法就是国家最基本的法规,一切派生出来的牵扯国家体制运作,公民基本生活、社会规范及国际交往等种种法规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的精神。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诈骗来的不义之豺理应收缴和偿还,天经地义。证监会作为国家管理股市的机构,有权依法作出入市和退市相关的法规,大规模的市场经济运作,事先规定的法规,本身就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欣泰符合条件就上市,欺诈手段赢得上市条件,一经发现,一退到底,完全符合契约精神。证监会只是让欣泰退出上市公司的行列,至于之后欣泰是否继续经营下去,与证监会的退市决定无法律关联。就如台湾诈骗犯,行骗几个亿,全额追讨后,诈骗是否自绝于世,与全额追讨不义之财无关。无论是旧时的地摊算命、赌场老千、现代的网络诈骗、短信诈骗、匹凸匹圈钱,诈骗就是诈骗,不能以为形式不同就必须所谓的‘先立法’再执行。具体法规的充实,不影响宪法制定的初衷。同情诈骗犯,就是对广大守法公民的亵渎。二、 欣泰电器欺诈上市本身是犯事的元凶,证监会只是审批过程中负审批监管责任而已,说到底也是受骗上当。让证监会和上市公司一起赔偿股民的损失,逻辑不对。将来一旦实施注册制,诈骗上市的多了,那时上市财富暴增,留下壳资源的死角,后患无穷。福建一个村同时带走几十个诈骗犯,每天几十万条诈骗信息的发布,不从根本上铲除此劣迹,全市的公安靠上都不行,就得学菲律宾的老杜同志,乱世就得用重典,2000毒贩处于极刑,不是白给的。三、 股民和上市公司的法律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全体股东创办了上市公司,小股东与大股东的区别在于,没有上市公司的经营权。企业盈利依法有分红的权力,但企业经营亏损破产倒闭,按我国的债务顺序是企业职工、银行贷款、所有企业应负的债权债务等。(注意,这里不包括股民)股民是投资,不是借债给公司,性质不同。如果公司破产后还能剩下破旧座椅板凳之类的资产,这才是全体股东的资产。如果哪位股民炒股亏损了就要与上市公司对簿公堂,那都是异想天开,除非,你确切捉住了上市公司欺骗你购买该公司股票的铁证。四、 证监会规定的由券商先行拿出5个亿,赔付受骗上当的股民,已经是在法律层面最大限度地照顾到了股民的利益,目前还没有比这更全面顾忌到各方参与者(也包括欣泰)利益的办法。这条法规与强行退市的条款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制约性条款,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股民能得到一定的赔偿,完全是证监会稽查到了欣泰诈骗上市圈钱的罪证,否则。同为合伙人的股民,起诉上市公司的亏损破产,这在法理上就讲不同。至于7.12号之后不听劝告,买入欣泰股票的赌徒们,理所当然地不在赔偿之列。五、 让上市公司全额回购股票兑现承若,这恐怕是部分股民的一厢情愿。股民可以起诉公司,法院也会公正判决,但能否得到执行?一句公司没钱,得不到执行,判决何用?肇事者和当事公司在法律上就没有死罪,你能拿他们怎么办?如果不是由证券公司先行赔付五个亿,公司一分钱不拿,散户一样没辙。再则,这五个亿最后也得欣泰来拿,他还有钱回购股票吗?当然,无论是股民还是赌徒,对不满的结果,还有自行起诉欣泰的权利。但如果这时还有能为你包打官司夺回你的损失的‘律师’,那一定是刚从台湾学步回来的新手,骗你没商量。六、 赌徒们的希望在哪呢?任何想象出来的法理论调都是苍白无力的,目的就是一个;望有更大的赌徒高位接自己手中的股票。唧唧喔喔相互鼓劲,抱团取暖而已。社会之大无奇不有,某个权证退出之时,就有个别侠士抬高收购价让同志们先走的先例。由于A股从来就没有真正退市的先例,赌徒现在赌得就是欣泰‘壳资源’的价值。我之前写过一个短文【论赌徒对欣泰的贡献】,提到赌徒“大大减少了证券公司及上市公司对应赔股民的赔偿额度;如果不是在4.11元打开跌停板一直跌到0.68元的话,按规定,证券公司5个亿的先期赔付都不一定够,而后期进的不在证监会规定的赔付范围之内。换句话就是说,证券公司及上市公司减少损失到最后至少3.5个亿以上”。现在我再推断一次,赌徒们不但不会起诉欣泰,而且是欣泰‘壳资源’的坚定维护者,没了这个地摊,谁来算命赌命?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符哈宅
    老弟提的问题很好,很实际,大股东犯的罪,不应所有股民来承担。交通警察处罚当时肇事的司机,处罚并没错,只是处罚的钱回去后,是司机自己拿还是单位报销?一般私营企业处理这罚款都有规矩,谁肇事谁负担。老公犯事,老婆赶紧打离婚以示财产切割,这都习以为常。既然认定为大股东肇事800万应当只罚大股东,这事好办,全体认为自己无辜的股民(包括后进的赌徒)一致要求大股东领罪认罚,即刻裁剪800万大股东面值为一元的法人股票归零,缩股谢罪。对警察使劲是使错了方向。谢谢
    2016-09-02 15:19:46

    回复

  • 毕甸仆
    成功50529:老弟提的问题很好,很实际,大股东犯的罪,不应所有股民来承担。交通警察处罚当时肇事的司机,处罚并没错,只是处罚的钱回去后,是司机自己拿还是单位报销?一般私营企业处理这罚款都有规矩,谁肇事谁负担。老公犯事,老婆赶紧打离婚以示财产切割,这都习以为常。既然认定为大股东肇事800万应当只罚大股东,这事好办,全体认为自己无辜的股民(包括后进的赌徒)一致要求大股东领罪认罚,即刻裁剪800万大股东面值为一元的法人股票归零,缩股谢罪。对警察使劲是使错了方向。谢谢
    2016-09-03 12:43:09

    回复

  • 巢玟
    我再追加一句话;只要欣泰不退市,无论以任何形式地保留欣泰的壳资源,就是在千万股民的大讨论中,默认【大股东诈骗上市,一夜成为亿万富翁的发财模式】。诈骗、传销、贩毒、抢银行,他们有这来得快吗?
    2016-09-03 12:43:41

    回复

  • 那牛佟
    写得好,给楼主点赞!!!
    2016-09-03 16:48:36

    回复

  • 沈孝
    会有人起诉的,等着瞧!
    2016-09-03 17:49:53

    回复

  • 闻牛
    这句话点出问题的实质。
    2016-09-03 18:36:21

    回复

  • 樊桃艴
    2016-09-04 10:40:25

    回复

  • 骆佛紫
    就一个法盲,只会盲从的下人
    2016-09-04 14:24:52

    回复

  • 乜京
    2016-09-04 15:40:41

    回复

  • 田呢侯
    2016-09-05 07:03:00

    回复

  • 秦悦表
    少在这里道德绑架,真正无辜的投资者会得到赔偿的,后面买进的傻逼就是活该
    2016-09-05 10:09:47

    回复

  • 终角灯
    只赔股民的投资,不能彻底解决欣泰通过欺诈上市的原始股增值问题。退市是对诈骗所得来的虚拟资产(大约值20个亿的壳资源)的彻底清算;只要欣泰不退市,无论以任何形式地保留欣泰的壳资源,就是在千万股民的大讨论中,默认【大股东诈骗上市,一夜成为亿万富翁的发财模式】,合法洗赃款。就是碰瓷,也要有点技术含量,你不去碰宝马、凯迪拉克,非去碰刹车不灵的老旧拖拉机?
    2016-09-05 11:02:47

    回复

  • 茹崇查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的人代表着企业从事诈骗活动。个人的企业行为是隐含法人授意、董事会和监事会认可(资料加盖公章)的。
    2016-09-05 11:22:43

    回复

  • 水更纹
    楼主英明
    2016-09-05 15:42:20

    回复

  • 糜昏
    全额赔偿就可以不退市了吗?股市本身就有虚拟经济的成分,大股东一夜暴富虚增市值(壳资源)最高峰达到54个亿,欺诈上市能是合法收益吗?即便被判刑入狱,待几年也值了,黑钱还能洗白了。至于企业吗,好坏无所谓,大不了20个亿卖壳,还是老温说了算。我和你的看法不同大致在这里。谢谢参与讨论。
    2016-09-05 16:19:54

    回复

  • 武朗巧
    全额赔偿就可以不退市了吗?股市本身就有虚拟经济的成分,大股东一夜暴富虚增市值(壳资源)最高峰达到54个亿,欺诈上市能是合法收益吗?即便被判刑入狱,待几年也值了,黑钱还能洗白了。至于企业吗,好坏无所谓,大不了20个亿卖壳,还是老温说了算。我和你的看法不同大致在这里。谢谢参与讨论。
    2016-09-05 20:48:03

    回复

  • 郝姚肚
    楼主分析得很有道理!但是有道理不等于可以赚到钱。当然你可以选择不买欣泰这股。但是只要欣泰不被破产,只要还可以交易,就有投机的价值。拭目以待!如果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认定是欺诈行为,当初就应该长期停牌,直接退市赔偿股民回购股份。不应该有那连续15个跌停,不会有那30天交易。既然要走程序要退市,就要给30天整理期交易,就要落老三板,就有交易机会,欣泰的管理层就要自救不会轻易申请破产,兴业证券也要自救,游资就有可能炒作,当地ZF也要保护地方利益,欣泰的职工还要上班,不能够让一间原来正常经营的企业,就因为当初的管理层欺诈上市,现在被退市了就留下一地鸡毛。至于买欣泰股民,随便被扣个赌徒的帽子,这应该吗?所谓的“赌徒”是买股票,不是买大小。是投机,不是赌博。投机是有技巧的,投资和投机是相对的。没有投机者,投资者也没可能在市场上生存。股票买卖只有输赢,只要遵守游戏规则交易,就不应该随便以道德的观念加之于投资者或投机者身上。一家之言,不知对否!谢谢
    2016-09-05 20:48:48

    回复

  • 养柴
    你看过我的其他贴就知道我的观点了,全额赔偿是可以退市了
    2016-09-06 10:24:19

    回复

  • 阮炭
    朋友提的质疑,实际是三个问题,【只要还可以交易,就有投机的价值】,用意和推理都没错,但应当不是我的主贴分析的主题。风险提示归提示,围墙之下当不住显现出古代的宝藏也未可知。第二,不是买欣泰‘股票的’股民“我就给”随便被扣个赌徒的帽子,从我的几个主贴,特指的是7.12号之后不听退市风险屡次警告执意再买欣泰股票的股民。7.12号之后学界大佬叶檀、水皮等也都是用‘赌徒’一词来特指明知要退市,仍然买入欣泰股票的股民,大概他们和我的用词目的都是一样的,只是区分7.12号之后买入欣泰的特指股民。有幸的是,我本人也赶上了最后的末班车的100股,成为‘赌徒’中的一员。戏称、昵称,小赌怡情,没有恶意。至于证监会现在走的退市步骤,我也不敢恭维,简单事办复杂了。只是支持褫夺欣泰因欺诈上市全部非法所得(虚拟和实际两个部分),以断绝欺诈上市,一夜暴富的劣根。我这么回答可以吗? 谢谢。
    2016-09-06 16:22:07

    回复

  • 熊肉昨
    回帖回不上去
    2016-09-06 16:25:59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