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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信-同洲电子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8.06 23:39:21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144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宏信-同洲电子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 东莞信托 发行时间: 2014-11-05至

宏信-同洲电子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 东莞信托

发行时间: 2014-11-05至

发行规模: 至20000万元

产品期限: 至12个月

预期收益: 7.80至9.00%

投资方式: 权益投资

资金投向: 工商企业  

资金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购买袁明(以下简称“回购方”)持有的4200万股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电子”)股权收益权,回购方在信托成立日满12个月之日回购该股权收益权,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款

信用增级: 1、信托计划成立前,回购方将其持有的不少于4200万股同洲电子的股权出质给我司作为担保,初始质押率不高于45%。

2、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因质押股票的交易价格下跌等原因,导致按当日(T日)收市价计算的质押率大于或等于60%的,回购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应于T 5工作日内支付保证金或增加质押股票数量,支付保证金或增加质押股票数量的最低限度应使质押率小于或等于50%。

3、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因质押股票的交易价格上升等原因,导致按当日收市价计算的质押率低于35%,并且该状态持续10个交易日或以上的,回购方有权要求退还保证金或减少已质押股票数量,但退还保证金或减少已质押股票数量的最大限度应使质押率低于50%且不低于初始质押股票数量。

4、质押率=(基础回购价款-回购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信托财产中已质押的股票所产生的分红派息)÷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质押股票价格,初始质押股票价格按质押股票按合同签署日收盘价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质押股票价格按当日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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