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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大盈加2号财产权信托年化收益8.5,风控好吗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8.06 23:40:23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202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中融-大盈加2号财产权信托 信托规模 2亿元 信托期限 1年 预期年化收...
中融-大盈加2号财产权信托

信托规模

2亿元

信托期限

1年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300万(不含) 8.5%/年

300万(含)以上 8.9%/年

利益分配

每季度分配信托收益,本金于信托到期时分配

资金用途:

本次应收账款债权募得资金将用于用于京津新城地热管网一期、二期项目。

 

项目介绍:

天津地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地成公司”)委托代建天津宝坻区政府“京津新城地热管网项目”,以其对宝坻区政府关于京津新城地热管网一期项目的应收账款3亿元信托给中融信托成立财产权信托,中融信托将信托收益权份额化并发行。信托设立后。宝坻区人民政府向我司直接履行债务,保证回款用于偿还信托本息。同时,若信托到期时,宝坻区人民政府未履行债务,则地成公司对受益人持有的收益权进行回购。此外,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金地建设”)为宝坻区政府履行债务及地成公司履行信托收益权回购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信托资金用于京津新城地热管网项目一期、二期的开发建设。

 

风控措施:

1、基础应收账款纳入财政安排:地方人大常委会出具将基础债权对应债务纳入人大预算的文件,政府出具基础债权对应债务的财政安排文件,保障基础债权及时偿付。

2、地方财政支持: 受托人(中融信托)与委托人(天津地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宝坻区人民政府(债务人)签署三方的《债权确认协议》,明确信托设立后,政府应直接向受托人履行债务;委托人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政府追偿债务;如委托人收到政府还款,则其有义务及时将款划付给受托人。

3、委托人到期回购: 委托人天津地成公司承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由委托人收购认购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4、连带责任保证:天津市金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为债务人宝坻区政府履行债务及委托人的到期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项目亮点:

1、地方人大及政府出具财政安排文件,保障基础债权的及时偿付。

2、担保人金地建设作为宝坻区最大的平台公司,实力较强。

3、项目还款来源充足:包括:1.京津新城地热管网项目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未来回款权益;2.京津新城地热管网项目一期建成后未来预计可产生市场化销售收入3.11亿元左右;3.地成公司其它经营收入。

4、债务人宝坻区政府财政实力强:宝坻区财政收入近三年增长较快、负债率较低。2013年财政收入117.4亿,其中,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分别41.4亿。2013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55.5%,负债率为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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