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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业:发改委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利好上、下游整体效率提升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8.07 10:15:10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47 收藏数: + 收藏 +赞()

事项    近日,发改委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要求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市场多元竞争,保障油气资源安全稳...

事项    近日,发改委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要求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市场多元竞争,保障油气资源安全稳定供应。    评论:    我国中游设施规模庞大,央企及多种玩家群雄分治    我国油气管网设施主要包含跨省跨区长输管线、省内长输管线(省网)、城镇配气管网三个层级,2016年底全国总里程即超过6.8万公里。其中跨省跨区长输管线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通豫公司、金鸿能源等主体投建运营,中石油里程份额超过七成。省网由各省网公司分别投建运营。城镇配气管网由各个特许经营权的经营主体城市燃气公司投建运营。习惯而言,城镇配气管网被认为处于产业链下游,而前两个层级管网被认为处于产业链中游。    除了管线资产之外,LNG接收站与地下储气库也是重要的中游设施。LNG接收站主要用于接受海外进口的LNG。地下储气库以“三大油”为建设主体,淡季注气,冬季采气,起到调峰作用。截至目前,我国主要天然气消费区已建成储气库25座,调峰能力117亿立方米,高峰日采气量突破9000万立方米。我国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仅为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的3%,国际平均水平为12-15%,后续建设计划庞大。油气管网设施当前互联互通不畅,加剧了我国天然气的供需不平衡    2017年以来,主要出于环保压力与推动实体经济转型的考量,我国大力推进天然气利用,并在年内陆续出台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70521),《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170620),《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170623),《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170829),《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171205)等一系列重点政策,力图提升天然气消费量及其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受此影响,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持续提升,2017年表观消费量2373亿方,增速15.3%;2018H1表观消费量1348亿方,增速17.5%。我国天然气供给主要分为国产气与进口气(包含进口管道气与进口LNG)。2017年冬季,在用气量大增的同时,我国国产气受制于上产周期,增长乏力;进口管道气出现减供,进口LNG接收站满产亦无法填补供需缺口。受此影响,我国一在2017年“气荒”的过程中,除了供给与需求端客观的缺口,中游设施公平开放欠缺的矛盾也较为突出。跨省干线管网、省网、LNG接收站的气源、气量、管输费/销售价格等经营决策均由其各自产权主体所控制。尤其对于跨省干线管网以及央企名下的LNG接收站而言,上游央企普遍只允许自有气源进入自有设施,对第三方气源接入/租用自有设施保持消极态度。这在客观上导致了部分地区的富余气量由于缺乏设施通路,而无法有效输送到需求存在较大缺口的地区。中游设施的公平开放不畅因此加剧了我国天然气供需的不平衡。    中游设施开放符合政策预期与操作实践    我们认为中游设施开放毫无疑问将有利于天然气市场更为高效运转,利好供需缺口缩窄与消费量提升。此前的政策与操作实践也不断反应这一预期。    在《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70521)中提到,“改革油气管网运营机制,提升集约输送和公平服务能力。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在《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180426)中提到,“严格执行管道第三方公平准入,加快LNG 接收站第三方开放。管道企业运营的地下储气库等储气设施,实行第三方公平开放,通过储气服务市场化定价,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公平开放总体思路是:“在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并具备剩余能力的前提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无歧视地与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油气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服务。”    此外,在2017年冬季“气荒”期间,中游设施的互联互通已经在国家层面协调下形成先例。12月,中海油在南海荔湾的海气与珠海接收站进口的LNG在广东高栏港分输站汇合进入广东管网,后到达鳌头首站。广东省管网鳌头首站再向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广州末站开始反输操作。这一“南气北运”操作,实质上实现了第三方(中海油)气源借由具备富余输气能力的通路(广东省网&中石油)由气源富余地区(广东)向气源紧张地区(华北)的输气,为17年冬季保供起到了关键作用。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18年冬季,以中海油广东大鹏、深圳迭福为首的数个LNG接收站仍将持续实现与管道的互联互通,为18年冬季保供继续发挥作用。    设施开放对象明确,城燃配气管网暂不列入其中    城镇配气管网作为城燃公司的资产,其开放与否直接关系到城燃公司能否保有存量售气客户,并维持当前售气毛差水平。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城燃配气管网暂不属于开放对象,对于城燃公司而言暂时规避了风险。    本次《办法》适用范围为符合相应技术条件和规范,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且已取得合法运营资质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不含城镇燃气设施),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等及其附属基础设施,不包括陆域及海域油气田生产专用集输管道、炼化企业生产作业区内的专用管道、输送非商品质量标准的油气管网设施、军工或涉密油气管网设施。    《办法》规定“城镇燃气设施公平开放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工作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后续研究推进。我们认为《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170620)以成本加成&准许收益率上限的形式将实践操作中合并考量的配售气环节拆分为配气与售气环节,潜在预留了城燃配气管网放开准入并核算管输费的操作空间。然而,中短期内,我们认为城燃配气管网放开的概率较小,主因是当前我国居民燃气覆盖率整体依然远低于发达国家成熟项目水平,且供需缺口来源于行业整体形势、而非一城一地的特定供需问题。    监管主体明确,利好公平放开推进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级尤其管网设施的监管责任,利好公平开放的有效推进。设施剩余能力是核心操作指标,方法学仍待厘清,管网企业调节空间大    本次公平开放明确,“在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并具备剩余能力的前提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无歧视地与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油气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服务。”    具体到如何计算剩余能力,征求意见稿表示,“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以保障管网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和充分利用服务能力为原则,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有关监管要求等,科学计算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    在剩余能力的信息披露方面,征求意见稿表示,“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在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信息平台和本企业门户网站,于每年12月5日前公布下一自然年度各月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每月10日前更新本年度剩余各月度的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    然而,本次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油气管网剩余能力的具体测算方法学。结合产权归属带来的信息优势,我们认为管网企业对剩余能力计算的调节空间仍将较大。尤其是对于拥有自有气源的管网企业而言,自有气源带来气源环节与管输环节两段利润,而公平开放给第三方气源时,管网只获取管输环节一段利润。因此此类管网企业将有动力做低设施剩余能力,维护自有气源的输送气量与增量空间。    剩余能力有限,主要干线管网与重点接收站冬季实质性放开仍待时日,淡季试水可能性更大    本次公平开放明确,“在保障现有用户现有服务并具备剩余能力的前提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无歧视地与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油气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服务。”    我们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主要干线管网将在短期之内全盘放开。在2017年9月首次公布的12家跨省管输企业经营信息中,中石化榆济线(100%)、中石油陕京线(96%)、中石油东部管道公司(西一、二线东部管线等,93%)、中石化川气东送(79%)、金鸿能源应张线(75%)共计5家企业负荷率超过75%,中石油西南油气田(68%)和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67%)负荷率接近75%,其余管线未达到50%或暂无法精确测算负荷率。    这恰恰意味着西气东输、陕京线、川气东送等气量最大、冬季保供战略意义最为突出的重点线路,在气量最大、利润贡献最大的冬季,剩余输送能力将极为有限,甚至可能近乎为0。短期之内,我们不认为此类管线将出现冬季的大规模公平开放。    类似地,去年11月全国LNG接收站单月整体负荷率高达110%。我们因此认为央企的重点华北LNG接收站,如中石油曹妃甸、中海油青岛等,短期内放开冬季窗口期的可能性较小。    因此我们判断,相对而言,管网设施在淡季率先试水开放的可能性更大。省网的气量与气价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公平开放明确,“各地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减少油气供应中间环节和层级,有效降低油气运输费用。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拒绝开放油气管网设施。”    我们认为这一政策将主要对省网公司构成潜在利空。省网的“中间商赚差价”问题相比跨省干线管网而言更为严重。在管道构成较为负责的省份,当地主导省网也往往通过统购统销的名义掌握该省主力气源,从而掌握更大的输气份额。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低效高价的中间环节以及统购统销问题予以明文规定,可能将挤压管道竞争激烈省份的省网的市场份额与管输运价。    投资建议:利好上游提效、下游增量    我们认为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将主要对上游气源方与下游城燃公司构成利好,对省网公司则构成利空。    对于上游气源方而言,更为易得的通路将意味着气源方不需要自己开展大规模的资本开支,即可将气源运送、销售至其他地区,有利于其销售量提升。全国一盘棋的设施通路若能打通,不同地区的气源有望以线上交易形式进行”换气“等操作,进一步利好气源销售成本降低、并向售价高的地区集中销售。对于下游城市燃气而言,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首先利好全国整体供需形势好转,利好下游消费量提升。同时,自有气源的下游企业,将可以更为灵活方便地参与到气源的贸易与调配当中,在冬季保供与气源涨价等特定时期,有望实现成本缩减与利润提升。    我们更为看好全国布局的城市燃气标的,因其跨区域的特性意味着设施公平开放对其经营效率提升的潜力更大。    利好标的:新奥能源,天伦燃气,中国燃气,蓝焰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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