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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吐槽但别触红线 晶瑞股份董秘互动平台答问踩雷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8.08 22:45:04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51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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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吐槽可以秀文采但别触红线 晶瑞股份董秘互动平台答问“踩雷”

  来源:董秘学苑

  原创: 密董 

  监管层鼓励上市公司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深交所互动易和上证e互动)和投资者进行交流,但是很多上市公司董秘却将互动平台当成吐槽或者秀文采的地方,其实这也不违规,监管层允许董秘在互动平台上吐槽,只要不踩红线就好。近段时间以来,有上市公司在互动平台上的回复引发监管层关注甚至引来监管函。

  8月8日,创业板公司晶瑞股份收到深交所问询函,事件的导火索就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不经意的一次回复。

  据深交所问询函, 8月6日上午11点15分,晶瑞股份在互动易中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与中芯国际达成合作的问题时称,“公司i线光刻胶已通过中芯国际上线测试,高纯双氧水已在中芯国际产线测试。

  该回复被东方财富网、中证网等媒体转载,在股吧中被广泛讨论。应深交所要求,公司于8月6日晚间披露《说明公告》,“高纯双氧水即将进入中芯国际产线测试, i线光刻胶确已通过中芯国际产线测试”。

  从互动易平台里表示的“已在中芯国际产线测试”变成《说明公告》里表示的“即将进入中芯国际产线测试”,措辞仍旧不符合要求。

  应监管层要求,晶瑞股份8月7日早间又披露了《更正公告》称“ 高纯双氧水尚未进入中芯国际产线测试”。

  上市公司的措辞就是这么严格,出了这一出之后,深交所也例行发来了问询函问了公司5个问题:

  1

  问题一:

  公司与中芯国际合作的具体情况和进程,高纯双氧水的测试进展情况,以及相关合作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具体影响

  2

  问题二:

  上述合作事项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并对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3、2.14条的规定,说明公司通过互动易披露相关信息的合规性

  3

  问题三:

  关于高纯双氧水测试进展的前后多次信息披露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4

  问题四:

  请结合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和董监高、大股东及其关联人的减持计划,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借互动易渠道散布利好和拉升股价的情况

  5

  问题五:

  请提供与中芯国际合作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并自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深交所是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回复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提问的,但是这个回复内容和尺度要把握好,已经有不少上市公司因为互动平台上的回复被监管层给予关注了。

  被要求发澄清公告的

  2018年3月20日龙韵股份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子公司长影娱乐的业务合作情况的提问时,做出如下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包括BAT在内的互联网公司都是长影娱乐的潜在合作方,公司已经在积极推进 合作洽谈事宜。感谢您的关注。”

  很快,在监管层的要求下,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称,“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长影娱乐未与百度、腾讯和阿里中的任何一家公司签定任何书面合作协议,能否与其开展业务合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未来将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回复上证 e 互动中的相关投资者提问”

  被发了关注函的

  1

  中青宝在互动e中就投资者问到公司是否涉足区块链时做出了详细回复,因为回复内容风险提示性不足,深交所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全面回复涉足区块链的内容,及充分披露风险。

  2

  通产丽星在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提问的回复中称,公司对富勒烯的研究取得一定的实验室成果及一系列相关专利。深交所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做出全面说明以及风险提示,并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2.1条的规定,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3

  2018年5月23日,三川智慧在互动易上回复投资者,公司正与龙芯中科进行合作共同开发国产芯片,5月24日,公司股价涨停。深交所火速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解释公司互动平台上回复的合作是否是2011年曾经披露的那次合作,此前是否已及时披露与龙芯中科合作的进展公告、在互动易上的回复措辞是否存在误导性描述,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上面三个案例都是被发了关注函的,最终上市公司都完成了对关注函的回复,监管层也并没有进一步举措,算是应付过去了,这也表明上面的那几家上市公司的回复,尺度上是合规的,只是因为可能影响到股价,所以要做好回复关注函的准备,但也总有一些上市公司尺度是过了的。

  被发罚监管函的

  1

  嘉寓股份2017年4月4日晚间在互动平台上回复投资者称,“公司计划专门设立嘉寓雄安新区区域总部……,公司拟将旗下智能制造企业的生产研发中心落户雄安新区”。回复一时爽,最终监管层认定公司在互动平台上回复的内容涉及对外投资,应当以公告形式披露,通过互动平台陈述不公平。

  2

  2017年6月9日上午,利群股份通过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与阿里巴巴在支付手段上有合作,……公司会有计划通过自建、并购等方式扩大辐射区域,不排除在河北区域发展的可能”,此后应监管要求,公司作出澄清,“与阿里巴巴合作只是公司门店接受支付宝支付,公司无在雄安新区拓展新门店的计划”。

  利群股份和嘉寓股份的违规行为很相似,都是在互动平台上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变动的信息。但是为何前面三个案例也是回复了影响股价的信息,没有被发监管函呢?

  原因则是前面三个案例所谓的敏感信息,其实都是建立在公司此前有过公告,回复的是事实,虽然有蹭热点嫌疑,但是只要回复得体就合规,而利群股份和嘉寓股份的回复内容都是一种未来的计划,没有发生,所以就超过尺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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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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