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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电索赔案再立案 34名投资者索赔528万|佳电股份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8.14 14:30:07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54 收藏数: + 收藏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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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备受关注的St佳电索赔案再次遭到大量投资者索赔。

  据代理该案索赔的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入驻律师刘华浩介绍,其代理的34名投资者于近期再次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索赔资料,并获得法院受理立案,目前该34名投资者均已经完成缴费,等待法院开庭安排。

  据悉,本次起诉的34名投资者,有3名来自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诉请金额共计528万元。

  索赔缘由:利润造假

  上述案件索赔与st佳电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的利润造假行为有关。

  资料显示,2017年12月9日,st佳电(原佳电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11年4 月24日,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继电器”)与佳木斯电机厂(以下简称“佳电厂”)、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能实业”)签署了《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阿继电器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佳电厂持有的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股权进行等值置换。同时向佳电厂、建龙集团、钧能实业(以下合称“原股东”)非公开发行购买其持有的佳电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阿继电器更名为佳电股份,佳电公司成为佳电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原股东与阿继电器签署《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承诺,佳电公司在2011至2014 年度实际净利润不低于预测水平,否则原股东以本次交易中各方认购的股份总数为上限向阿继电器进行补偿。

  之后,佳电公司的业绩不达预期,佳电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决定从财务处理上做一些调整安排,以弥补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不足,佳电股份通过少结转佳电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调增2013年度利润总额158,437,287.54元,调增2014年度利润总额 39,942,583.68 元,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198,379,871.22,以致佳电股份披露的2013、2014、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部分案件已经和解获赔,受损股民可继续参与

  刘华浩律师表示,本案已经有部分起诉的投资者已经和st佳电公司达成了诉讼和解,胜诉获赔。

  资料显示,2018年7月9日晚间,st佳电曾发布公告称:近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st佳电已经与19 名原告投资者达成诉讼调解,并已经收到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共计 19份,《民事调解书》要求st佳电公司自签收上述《民事调解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述19名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共计1,483,909.42 元。

  刘华浩律师同时表示,鉴于本案已经有部分案件和解,本案胜诉获赔的概率将会非常大,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可继续参与。

  索赔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目前相关司法实践,刘华浩律师暂将索赔条件定为:凡在20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8日期间购买st佳电,且在2017年4月8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st佳电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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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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