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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球涉诉金额超过1800万元 部分投资者获赔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8.08.15 09:15:04   消息来源: sina 阅读数: 56 收藏数: + 收藏 +赞()

  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根据ST慧球(维权)(600556)最新发布的《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司因信披违规遭到投资者索赔的金额已经达到1822.7万元。从已有的一审判决来...

  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根据ST慧球(维权)(600556)最新发布的《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司因信披违规遭到投资者索赔的金额已经达到1822.7万元。从已有的一审判决来看,已经有部分投资者获得赔偿,且法院已经明确了投资者的可索赔范围。

  涉诉金额超过1800万元

  公司上周发布公告,于2018年8月9日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靳健青等55名自然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票等相关材料,涉及金额1216.85万元。加上此前已经遭到的起诉,截至2018年8月9日的12个月内,靳健青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部分案件被告方包括出具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顾国平,公司时任高管张凌兴、顾云峰、李占国、花炳灿、顾建华)的诉讼累计88起,金额合计人民币1822.7万元。

  公司遭到虚假陈述索赔肇始于三年前的信披违规行为。根据证监会去年下发的行政处罚文件,ST慧球存在隐瞒实际控制人等多项违规行为。例如,顾国平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成为慧球科技(即ST慧球)实际控制人,但慧球科技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以及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的22份临时公告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实际控制人。2016年4月26日至27日,鲜言安排其实际控制的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顾国平签订《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系列协议,慧球科技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鲜言在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1月10日为慧球科技实际控制人。但2016年7月21日至8月30日期间慧球科技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平。这一桩桩虚假陈述行为,都成为投资者后续索赔的依据。

  部分投资者获赔

  在最新的公告中,ST慧球披露了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上述88起诉讼中,二审结案案件1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合计金额9451.53元;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件3起,合计金额44万元;一审原告撤诉案件7起,合计金额40.19万元;一审判令公司支付赔偿的案件3起,公司已提起上诉,合计金额22.78万元;其余74起案件法院刚受理立案,仍在审理中,合计金额1701.36万元。公告显示,已经有部分投资者获赔。

  而根据《金陵晚报》“易索赔”此前了解到的信息,法院判断投资者能否获赔主要是根据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时间段来确定。例如针对第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确认 “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4年12月31日,虚假陈述更正日为2016年1月9日,基准日为2016年7月12日,股票基准价为16.43元”。针对其他的处罚决定书,法院也有不同的说法。

  根据法院的判决,ST慧球的索赔范围共有三个:1、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9日期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并且在2016年1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并且在2016年8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3、在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9日期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并且在2016年9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三个范围其中之一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公司在公告中称,如上述案件给公司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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